海外博讯新闻网驻南京记者孙林,在入狱四年于上月底获释后称,他的案子是个“天大冤案”。他相信,他获牢狱之灾是因为他写了许多维权报导。
*孙林:天大的冤案*
以孑木为笔名的孙林,2007年5月被捕,同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持有枪支”。
上月29日,身陷囹圄四年的孙林终于重见天日。他在获释后告诉美国之音,他是无罪的。
孙林说:“就是一个天大的冤案,它既没有证据、也没有事实。”
*扰乱秩序还是协助拆迁?*
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指2004年的一场民事纠纷。当时,孙林受园林实业公司委托,协助拆除该公司所有的一个花卉市场的大棚。起诉书指控孙林等人的行为使租用大棚的经营户无法继续营业,并使部分经营户蒙受经济损失。
孙林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拆迁当天,多数经营户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无权继续经营,只有少数人拒绝搬迁,而且拆迁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持有枪支还是“欲加之罪”?*
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孙林既未承认其持有过枪支,也不承认曾经赠送给他人枪支。警方也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律师对他进行了无罪辩护。
孙林坚持认为,当局的指控完全是“欲加之罪”,真实原因是,他作为博讯记者,对腐败现象和违反人权的行为进行了如实报导。
孙林说:“我对腐败现象揭露得过多了,触到了利益集团的某个人,造成了他憎恨。”
*莫少平:负面报导令当局恼火*
据他介绍,公安人员曾明确告诉他,对他的处理与他在海外博讯网上发表的维权报导有关,并要求他不要继续从事此类工作,遭到他的拒绝。了解内情的人透露,甚至在服刑期间,有关当局还表示,如果他保证不继续进行维权报导,可以让他提前出狱,同样被他拒绝。
莫少平律师说,孙林的案子确实有许多案外因素影响。他说L“他是作为博讯的记者,经常报导国内的一些负面的消息,当局非常恼火,有过几次交涉。高院说不要再去报导了,就可以不追究他这个责任。孙林他不干。这样当局采取了一些,‘我得找你的毛病’,千方百计地把他扣上一个罪名来去弄。”
*莫少平:比较敏感 很难翻案*
孙林说,刚一出狱,他就打算去法院申述。但是,由于他妻子受到的压力太大,非要跟他闹离婚,所以暂时拖了下来。
莫少平律师表示,孙林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述,但是翻案的前景并不乐观。他说:“它确实是一个比较敏感的案子。他真正把它翻过来,我认为是难度非常大的。”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矛盾尖锐时期,当局对于新闻报导有较严格的控制,最近刚刚关闭了一批维权类网站,中国公民给外国媒体发报导更是官方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