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前美国参议员以及业界人士针对中国侵犯知识产权情况都呼吁,应该要从课征关税、严审公司上市、将研发中心撤离中国等各种方式,来对此种现象做出更强硬的回应,并且保护产业本身。
*中国有计划地驱除外商*
美国大型工会团体劳联产联(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 and Congress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的办公室主任西娅.李(Thea Lee)认为,中国是有计划的利用,然后驱除外商。
西娅.李:“我想外商的确面临被逼走的危险。这可能就是中国政府的最终目标,当有需要的时候,就邀请外商来投资,然后长期下来,等到最后一滴知识产权都榨乾,到那时候就不再需要外商,就可以把它们一脚踢出去。像波音公司这样,以科技以及知识产权作为核心的公司,得在不同阶段做出协议,将科技拱手让给中国政府。”
最近,美国的雅虎公司与中国网络公司阿里巴巴针锋相对。雅虎掌握阿里巴巴43.01%的股权。原因是因为阿里巴巴将旗下的“支付宝”所有权,在雅虎不知情,并且董事会未批准的情况下,转移到阿里巴巴执行长马云控股的一家中国公司,此举挫伤雅虎的获利。
而中国人民银行在2010年6月21号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当中规定,内资必须拥有非金融机构的绝对控股比例,则成了这个股权转移的支柱。六年前美国雅虎以10亿美元投资阿里巴巴,如今马云却要求雅虎售回部分股权。
西娅.李说,其实世贸组织的规定是可以保护外商公司的,但许多公司都误解,反而中了中国政府的圈套。她解释说:
“很多公司马上就投降。它们说,好吧,为了要在中国销售商品,我们必须把工厂搬过去,然后我们的知识产权被偷,最后我们一无所有。其实世贸组织会议的重点是在于,你并不需要搬去中国,才能够做生意,同时你也不需要让出你的技术,才能够在那边销售。并且在某些时候,国际贸易规定当中更有保障规定,保护想要从美国出口商品到中国,但同时能保持知识产权的公司。”
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迈克尔.施勒西格(Michael Schlesinger)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也同意中国是有计划地驱除外商。
美中安全经济审议委员会的副主席丹尼尔.斯莱恩(Daniel Slane)认为,从中国的人权纪录看来,对比最近实行的劳工法、反垄断法等等,中国政府并非想要保障劳工,其实真正目标是针对外商。
斯莱恩说:“就我看来,很明显的中国政府一点都不想让外商进入中国市场。这些美国公司了解了情况,并且开始思考不要继续投资,但已经深陷泥沼,无法自拔。”
*透过国际仲裁与国内制裁来改善盗版*
西娅.李认为可以透过WTO来进行对中国盗版问题的仲裁。杜威路博国际律师事务所(Dewey & LeBoeuf)的艾伦.渥尔夫(Alan Wolff)认为除了WTO,从市场经济方面下手,渥尔夫说:“中国最看重的,就是我们的市场。我们应该要确认中国侵犯我们权力的行动,会对它们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关税,起到直接并且快速的冲击。”
前美国参议员斯莱德.戈顿(Slade Gorton)则呼吁,对从中国进口到美国的货品课征较高关税,增加幅度则是去年度中国盗版造成美国知识产权损失的150%。这个关税将对所有中国商品一视同仁,不过美国总统应有针对某些商品豁免此种关税的权力。
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迈可尔.施格西勒建议,有侵犯知识产权疑虑的公司,在美国申请上市的时候,应该接受更严厉的审查:“我们注意到一家叫做‘迅雷’的中国公司,已经宣布有意在美国股市举行首次公开召股。我们希望委员会将上述观点转达给美国证卷交易委员会。”
迅雷是中国一家提供网上视频观看及各种下载服务的公司。
会中多位业界代表也呼吁美国政府,中国既然列在《特别301条款》的优先观察名单当中,就应该确实执行,并且要求中国政府实现打击盗版、市场公平竞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