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北京居民赵连海案件在香港引起的反响,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放话说:中国和香港是“一国两制”,井水不犯河水。海外有评论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国事,谈不上井水犯河水。
中国主管港澳事务的高级官员王光亚谈到引起香港高度关注的赵连海案时,再度引用了邓小平的“一国两制”。他说,北京和香港是“井水不犯河水”。今年十月刚从外交部调任港澳办主任的王光亚是星期三对香港记者讲这番话的。
*王光亚:中国司法独立*
王光亚说,“对于内地的司法我想大家都知道,在绝大部分国家司法都是独立的,内地也一样,所以对于内地的司法,我想别的方面就不应该干预,而且我也知道,这个事情现在有了妥善的解决。”
赵连海是中国三聚氰氨毒奶粉受害者家长,他组建了“结石宝宝之家”,联合受害儿童家长进行维权诉讼。2009年赵连海被当局拘押,今年11月被北京地方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半徒刑。有网站消息说,赵连海已在近日获得保外就医,但是,没人看到赵连海已经出狱。
最近,香港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赵连海案司法公正提出质疑。王光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讲这番话的。
*王光亚:北京、香港一国两制*
有记者问,香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做法,是否干预了中国的司法制度,王光亚说,我想这个看如何表述,这两地,大家应一国两制,井水不犯河水。
*井水不犯河水理论由来*
井水不犯河水,这种说法,不是王光亚首创的。据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报导,1989年12月,江泽民会见英国首相特使、首相外交顾问柯利达时指出:“在‘一国两制' 问题上,我曾在同香港许多工商界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谈话中引用过中国的一句谚语,叫做‘井水不犯河水'。有的香港人不大理解,说:‘井水不犯河水,河水必定犯井水'。其实,我这句话完整地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
另外,中国前副总理钱其琛1996年也曾说,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实行资本主义,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井水护河水*
不过,香港的要求公正处理赵连海案的舆论,似乎并不认同这种井水河水理论。曾在香港报纸就赵连海案刊登整版声明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说,这不是井水犯河水,而是井水护河水。
*刘梦熊:最高法院批得,大兴法院批不得?*
香港东方日报星期四报导援引刘梦熊的话说:北京大兴区法院制造冤假错案,漠视法纪,他当然可以批,这正是维护国家司法制度。他说:这是「井水护河水」。他还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每年三月「两会」期,连最高人民法院也可批评,「为何一个大兴区法院就批评不得?」
东方日报的报导还说:一直关注毒奶粉案的内地维权律师许志永指港区人大代表有权监督司法,“王光亚的讲法没有道理。”
不过,港区人大代表谭惠珠认为王光亚的话有道理。她认为,王光亚所指的是原则问题,并非赵连海案。她希望媒体不要把王光亚的言论炒作成跟港区人大代表针锋相对。
*香港经济日报:善意助崛起 非井水犯河水*
香港经济日报星期四发表社评说,香港人的做法,是“善意助崛起,非井水犯河水”。社评说,王光亚的井水河水理论,“令人疑惑”。社评说,港人关注赵连海只是出于善意,并非干预中国司法独立,且中国若能听取不同声音,可助落实公平正义,有利缔造和谐社会和大国崛起。社评说,赵连海最近“已获保外就医”,但其行踪不明。
*温家宝: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香港经济日报的这篇社评还说:其实港人对中国人权、公义的关注,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的“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本质上一脉相连。港人表达对赵连海案的意见,中国或觉添烦,但对国家是好事。
这篇社评还说:中国要真正大国崛起,不只要经济做强,更要在文化、民权各方面做好,人民整体生活得到改善。香港运用言论自由,善意地提出不同意见或者批评,可助中国省思政策与举措,尤其是否偏离国际可接受的价值。
香港经济日报的这篇社评还说,允许港人自由表达意见,直抒对中国社会问题之不满,既彰显大国可容批评的风范,赢取国际尊重,更不会给人口实,说中国容不下异见,社会万马齐喑。
*刘锐绍:人大代表有权监督政府行为*
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对美国之音说,港区人大代表的联署上书其实并没有干预中国司法。他说,根据宪法,人大代表有权监督政府部门和司法系统的行为。另外,港区人大是根据法院判决以后,提出希望从轻发落,而不是改变法律,也不是改变法庭判决。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港区人大都没有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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