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山 —
最近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常常出现在新闻里,因为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就是由此而来。
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出生地原则出自第一款:"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任何人,凡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国会共和党议员,尤其是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格雷厄姆参议员,坚决主张修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说不能再让成千上万非法移民的孩子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第十四修正案是美国内战后1868年通过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得到解放的黑奴能享有公民权。
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出生地原则出自第一款:"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任何人,凡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国会共和党议员,尤其是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格雷厄姆参议员,坚决主张修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说不能再让成千上万非法移民的孩子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第十四修正案是美国内战后1868年通过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得到解放的黑奴能享有公民权。
1857年美国高等法院曾经就一个叫Dred Scott v. Sanford的案件做出判决,裁定黑奴不是美国公民。
所以内战后要推翻高等法院这类的判决就必须修宪,而不是通过普通的立法。
有学者说,共和党要修改第十四修正案的建议根本行不通,因为修宪谈何容易。
这到让我对修宪程序产生了兴趣。
从国家档案馆查询到一篇"宪法修正案程序"是这样说的:
修改宪法的权力在美国宪法第五条(Article V)。
国会提出修宪提案后,国家档案馆馆长(The Archivist of the United States)负责修宪程序。
(如果你对此感兴趣,可到国家档案馆查询The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Process)
修宪的提案可以由国会三分之二多数提出,或者由三分之二的州议会召集制宪大会(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
不过美国的二十七个修正案没有一个是由制宪大会提出的。国会采用两院联合决议的方式提出修宪。由于总统在修宪过程中没有制宪权力,所以这个联合决议不必送交白宫签字。
(部分内容省略)
国家档案馆馆长将修宪提案以及相关送交各州州长;由州长正式送交州议会讨论。
50个州当中四分之三的州批准修宪提案后, 这项提案就会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美国建国两百多年共有二十七个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七修正案于1992年5月18号通过。
这项修正案1789年提交,历经两百多年才通过。
第二十七修正案的内容是:"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
也就是说,国会议员涨工资(或降工资),要等新一届国会开始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