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当局2010年3月底以串谋煽动叛乱和企图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罪名对中西部激进反政府民兵团体“基督战士”(Huratee)的九名成员提出起诉。“美国之音忠实听众”林先生在电子邮件中问:“美国的民兵是做什么的?归谁管?”
民兵在美国独立建国战争中功不可没,开国先贤们在宪法中写下了有关民兵和拥枪权的条款。不过,随着历史演变,如今的美国国防依靠的是联邦政府指挥的强大的正规军,早已不是平时在家拿锄头种地敌人来了就操枪而至的民兵了。
如今,说起“民兵”(militia),可能很多美国人都以为这或者是历史名词或者是少数喜欢舞刀弄枪的极右翼分子组织的民间团体。其实,按照法律,他们本人可能就是美国的民兵成员。
*百年法律:有组织民兵与非组织民兵*
联邦政府一百多年前制定的民兵法律仍然有效。按照1903年通过的《民兵法》(Militia Act),民兵由所有17岁到45岁、身体适合、已经成为或者宣布打算成为美国公民的男性以及在国民警卫队担任军官的女性公民组成。
这部法律把民兵分为“有组织民兵”(Organized Militia)和“非组织民兵”(Unorganized Militia)两类。“有组织民兵”基本上是指国民警卫队(National Guard),其余芸芸众生属于“非组织民兵”,类似于全民皆兵,至少是全体健男都有义务做民兵。法律规定少数人免服民兵义务,比如联邦法官和现役军人等等。很多州也有类似的民兵法律。
*接受双重领导的国民警卫队*
美国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国民警卫队。这是各州的军事力量,服从州长指挥。如果州内发生重大骚乱或者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州长可以召集他们帮助恢复秩序和抢险救灾。公民志愿报名参加国民警卫队,他们平时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一般每星期抽出一个周末并在一年期间抽出两个整星期参加军事训练,因此有“公民士兵”(citizen-soldier)之称,有时也被笑称为“周末勇士”(Weekend Warrior)。
根据1903年的《民兵法》,各州国民警卫队成为美国武装部队的后备役兵力。“美国国民警卫队”包括“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两大组成部分。一旦国家有事,联邦政府可以接管某支州国民警卫队部队,这时候,美国总统而不是州长成为这支部队的总司令。
配备着坦克、直升机和战斗机并且经常跟现役军人一道并肩战斗的国民警卫队,很难让人们联想起“民兵”这个词了。自从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大批国民警卫队员被征召,奋战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前线,他们早已不是什么“周末勇士”了。
各州还有另外的“有组织民兵”,一般称为“州防卫队”(State Defense Force)。他们辅助国民警卫队在本州承担应急救灾等工作。“州防卫队”由州长调动,不会被联邦政府接管。某些州还有“海上民兵”(Naval Militia)。
至于带有全民皆兵性质的“非组织民兵”,目前实际上只是法律空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各地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政府征召普通百姓扛枪做民兵的事例了。
*右翼民兵运动*
如今,美国人提起“民兵”,特别是“非组织民兵”,往往另有所指。1990年代初到中期,美国各地“民兵运动”盛极一时。这些民间自行成立的民兵团体与联邦或州政府没有关联,其中不少人是对政府充满强烈怀疑和敌意的极右翼分子。对美国悠久的民兵传统以及美国宪法有关持枪权的条款,他们念念不忘、烂熟于胸。这些民兵团体有时以“非组织民兵”自居。他们有时也被称为“公民民兵”(citizen militia)或者“私人民兵”(private militia)。
美国有和平结社自由,宪法又保护持枪权,因此联邦和州政府不能凭一纸命令而取缔私人民兵。不过大约一半的州对私人民兵有一些监管法律,比如不许他们结队持枪游行或者当众操枪演练。即使在没有专门设限的州,这些民兵组织也要像所有其它社会团体一样受联邦和州的各项法律制约,比如,不得破坏公众秩序,不得违反有关的武器法律。
一些民兵组织成员以违反有关武器弹药的法律、串谋犯罪等罪名被逮捕和定罪。同时,当局的一些执法行动也引起过争议。1995年,民兵运动同情者、右翼反政府分子蒂莫西.麦克维制造了奥克拉荷马城爆炸惨案。这起事件引起公愤,民兵运动从此走了下坡路,不过私人民兵组织在美国中西部等地区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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