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省新年开始对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这标志着在广东实行长达10年的暂住证制度已经废止。不过,有评论认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虽有进步,但严格来讲两者在本质上都是违法的,不仅对外来居民具有歧视性,而且有分裂国家统一之嫌。
*官媒:流动人口管理的重大改革*
拥有大量外来人口的广东省1月1号开始实施《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制度。广州等21个广东城市在元旦上午同步举行对外来户发放居住证的仪式。
根据广东省新年开始实施的有关规定,16岁至60岁的流动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保和申领驾照,还可以办理港澳商务签注。此外,持有居住证者在一个地方缴纳社保七年并符合有关条件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并可在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福利。有网友将新推出的这种居住证戏称为广东“绿卡”。
国营媒体中新社的报导说,这是该省3千万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
*程海:五十步笑百步*
长期关注中国户籍制度的维权律师程海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广东省新实行的居住证制度比它所取代的暂住证制度略有改进,应该肯定,但充其量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两者本质上都是凌驾于1958年公布的户口登记条例等国家法律之上的土政策。
他说:“我们第一方面肯定他们向进步的方面就是向户口登记条例法律方面靠近了一步,这个应该肯定。比原来暂住证好了。但是还是不行(笑)。它比暂住证要好一点,进步一点。它的进步在于非法性削弱了,没有暂住证违法性那么强。但是,它还是一个违法的东西。”
*程海:保障迁徙自由实行统一户口*
曾经多次就户籍问题对公安机关提出法律诉讼的程海律师说,根据中国人大1958年和1980年代公布的相关法律,中国公民已经有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两种足以证明其身份和居住地的证明,目前在中国各地各行其是的外来人口登记制度,无论发的是暂住证还是居住证,都是违法的,对在当地长期居住和工作的外来人员构成歧视,甚至构成分裂国家的犯罪嫌疑。
这位从原籍安徽到北京居住工作已经10多年、现在仍被归类为暂住人员的律师表示,中国现有的法律很明确,公民享有迁徙自由和平等权利,在户籍方面只要遵守在中国人大网上可以查寻到的户口登记条例就可以了,不需要搞背着分裂国家和侵犯公民权利罪名的暂住证制度或者居住证制度。
他说:“我们国家的户口,大家的诉求主要就是两条。第一是自由迁移,第二是统一户口。法律上规定得很清楚。所以,现在讲的、忽悠的那些改革是不需要的。58年那个法律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你要执行法律什么都解决了。”
*官方:居住证制度保障合法权益*
据官方的中新社报导,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1月1日在居住证首发仪式上表示,广东有近3千万流动人口,推行居住证制度,就是要保障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认同感,提升广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上海等其他一些中国城市在过去一年也相继推出了类似的与居住证制度有关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流动人口,居住证,暂住证,广东,绿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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