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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7:26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川普访华期间美中缉毒合作令人期待


鸦片类药物(AP)
鸦片类药物(AP)

川普总统将于11月8日开始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预计,进一步深化两国在打击毒品领域的司法合作将是双方领导人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中国法律专家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对这个领域的双边合作持谨慎的乐观态度。他们指出,虽然两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而且对待毒品犯罪的认定范围和标准存在差异,但是双方在打击毒品的态度、价值观和目标上基本是一致的。

美中打击毒品的合作由来已久

美中两国在禁毒方面的合作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早在尼克松执政时期,随着美中关系的解冻,双方开启了在“金三角”地区的禁毒合作。20世纪80年代,两国政府签署了《中美禁毒合作备忘录》,21世纪又先后签署了《刑事司法互助协定》等一系列协议,促使双方在这方面的合作制度化。

此外,鉴于全球新型毒品日益增多,近年来中国政府在配合国际间缉毒方面也加大了打击力度,2017年被列管的新型毒品,即新精神活性物质增至138种,加上传统的精神和麻醉药品,被列管数量超过4百种。

川普总统访华前夕,两国高层官员在北京举行了第八届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以推动双边禁毒合作朝着务实的方向发展,并加强情报交流和个案合作,特别是在新精神活性物质这一世界禁毒领域的难点问题方面的合作。

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研究与分析部门的负责人安吉拉·密(Angela Me)说,毒品走私从来都不是单向行为,问题的根源也不总是出于某一国。

她说:“即使是中国这样的国家,它既可能是违禁药品的原产地,也可能是违禁药品走私的吸收地。特别是合成药品,它们不是集中在某一地理区域,而是各处都有。例如甲基芬太尼不仅在中国有,在美国也有。因此,我们需要国际合作与跨国合作,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自解决毒品问题。”

2016年8月9日,位于维吉尼亚州斯特灵的美国缉毒署专业测试及研究实验室展示在一次毒品突袭行动中缴获的一包4氟丁酰芬太尼(AP)
2016年8月9日,位于维吉尼亚州斯特灵的美国缉毒署专业测试及研究实验室展示在一次毒品突袭行动中缴获的一包4氟丁酰芬太尼(AP)

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有先例可循

2013年,中国公安逮捕了上海灿禾化工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张磊。张磊被指控利用其公司制造毒品并且网销浴用盐(甲氧麻黄酮)和其他合成精神药物以及可以与其他物质合成制造精神药物的化学品,仅向美国的销售就使他获利近3千万美元。据中国官员介绍,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中国向58个国家和地区通报了4221条线索。张磊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2104年,美国财政部宣布冻结其在美资产。这个案子成为国际合作打击毒品犯罪的成功范例。

张磊的公司目前由他母亲王国英接管并仍在运营。王国英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的采访时辩护说,当年公司被公安收去的药品中并没有制作毒品的原材料,张磊销售的药品都在国家允许的范畴之内,有些药品直到2015年才被国家归入列管的名单。她认为,把张磊定为毒枭并进行严惩是不公允的。

王国英说:“因为我是灿禾的股东之一,美国政府把我列入黑名单。你想想看,毒品可以在网上卖吗?不可以的呀,根据国家的准则来的。我对公司员工目前就是说,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我们不可以卖的,是不会做的。”

有关专家指出,虽然法律不溯及既往,也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但按照中国的司法实践,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所谓的司法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具体执行提供指导,也就是为法院、检察院等公检法机关落实法律提供指导。

深化合作 中国律师乐见其成

广东省广强律师事务所的黄坚明律师受案的一半以上涉及毒品犯罪。他说,毒品犯罪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各国加强在打击毒品领域的合作势在必行。

黄坚明说:“国际贩毒缺乏国家之间的合作,必然导致办案的质量低下。证据不足导致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放纵犯罪,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冤枉无辜。司法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少了证据交换这个环节就很难保证嘛。”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毒品犯罪案件的律师汤建彬认为,中美打击毒品合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信息共享方面,以防犯罪分子利用各国司法管辖的差异、毒品管理以及量刑标准的不同来钻法律的空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汤建彬说:“现在毒品生产多元化了,以前都说金三角、银三角、金新月。在合成毒品泛滥之后,生产基地很多转移了。中国以前也是从国外进来毒品,现在很多毒品在国内生产。所以,各国要加强信息交流,把各自国家毒品制造和毒品贩卖控制好,先守好自己的门。泛滥程度会得到一些遏制。”

金三角、银三角和金新月是全球三大毒品基地。所谓金三角是指缅甸、老挝和泰国交界的三角地带,盛产海洛因和鸦片。所谓银三角是指玻利维亚、秘鲁和哥伦比亚接壤的亚马逊地区,盛产可卡因和大麻。所谓金新月是指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的交界处地形象新月的地带,以种植大麻和罂粟为主。

没有引渡协议是否影响合作?

前不久,两名中国公民因涉嫌向美国消费者网销芬太尼遭到美国联邦大陪审团起诉之后,再次引发人们对美中之间没有引渡协议进行司法合作的担忧。

汤建彬律师认为,中美之间有没有引渡协议,都不影响对毒品犯罪分子进行打击。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只要犯罪得到追究,目的就达到了。

汤建彬说:“在这块还是要尊重一个司法主权的问题。毒品犯罪如果发生在国内,比方说从国内走私到国外,人在国内。按照中国法律对他进行处理,我认为也是合适的。如果确实存在毒品走私到美国的情况,在中国也是构成犯罪,而且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毒品犯罪,最高的情况还有可能判处死刑。”

北京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对美国之音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规定,中国司法机关对中国公民在境内的犯罪、在境外的犯罪以及在境内对国外犯罪的案件具有管辖权。但是,如果中美两国对同一案件都具有管辖权,就需要双反根据签定协议和条约进行规范,并通过两国领导人的互访就细节进行磋商,然后由双方司法机关和立法部门制定法律条文予以落实。

专家指出,由于美中方对司法独立的解释和两国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加上语言限制,双方司法机关的合作势必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单靠领导人的一两次互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毒品犯罪的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久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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