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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0:58 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台海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


中国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签署了打击犯罪司法互助协议。台湾媒体说,台湾方面许多通辑犯可因此被遣返。但是,有评论说,这个协议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特殊案例,不可能因签署一个协议而得到解决。

中国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江星期天在南京签署协议,商定共同打击犯罪和在司法方面相互帮助。这是49年海峡分治以来两岸首次签署这样的司法协议。

南华早报发表社论说,签署这个协议是个“突破”,有助于两岸联手打击犯罪。两岸按照协议遣返罪犯和嫌疑犯,意味着这些人再也不能犯罪后逃到对岸而逍遥法外。

台湾中央社和香港信报的报导,都提到了台湾通辑犯陈由豪等84人,可望因此遭到遣返。

*香港记者:不可能遣返富商*

但是,陈由豪虽然在台湾遭到通辑,但是,陈由豪是商业大亨,有不少报导都提到,遭到市民强烈反对离开厦门到漳州落户的PX化工项目,投资额达一百多亿,就是陈由豪的集团投资项目。

这个项目落成后,每年能给大陆尤其是项目所在地带来几百亿元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能遣返陈由豪回台湾吗?来自台湾的谭志强 ,目前是香港记者协会主席。他对美国之音说, 大陆方面根本不可能遣返陈由豪:

谭志强说:“当然不可能啦。这个协议,只是把过去一些非海协会海基会签署的东西,集中到海协会海基会这样的半官方机制来。遣返罪犯,早在十多年前双方红十字会在金门签署的[金门协议]中,就有所反映和规定。这次签署的协议,并没有多少新意。”

香港城市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何舟也说,具体案例,恐怕很难都能顺利遣返:

何舟说:“像这样的案例就比较棘手一些了。原来只是牵涉到一些一般的刑事犯罪,像陈由豪这样的大资本家,在大陆这样大手笔的投资,可能会有些尴尬。”

*批评人士:中国重政策轻协议*

中国独立作家昝爱宗说,大陆当局处理这种事情,有时是按照政策来,不一定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来办事:

昝爱宗说:“大陆方面处理这种问题,肯定是按照政策,不是按照法律。这个人如果再当个政协委员,可以享受法外待遇。受到政治光环保护。为什么好多企业大老板要披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外衣?就是要避免刑事处罚。像漳州PX项目这个老板,我想是不会遣返的。”

何舟和昝爱宗都提到了台湾通辑的另外一个人---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林毅夫。林毅夫曾是台湾十大杰出青年,70年代在金门国军当连长,从马山观测站游到对岸“投诚”,现在是世界银行副行长。台湾至今没有取消林毅夫的通辑令。几年前,林毅夫在其父亲病故时申请回台奔丧,但当时台湾民进党当局依然没有批准他自由合法并不受惩罚地返回台湾。

海外中国问题观察人士还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两岸签署这样的打击犯罪司法互助协议,一些逃到台湾的大陆民运自由人士(异议人士)(02年吉林唐元隽;04年山东燕鹏、江苏陈荣利;07年河北蔡陆军,四川吴亚林、山西贾甲等等),是否也要被遣返?

曾为逃到台湾的大陆持不同政见人士担保的台湾律师童文薰近日发表文章说,中国刑法有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按照这个法理,“每个公开批评中共时政的台湾民众,都合乎这个罪名。如此,台湾需要被引渡到中国受审的人何其多?何不把台湾画地为牢,也省得引渡遣返?”

南华早报星期二的社论说,海峡两岸在法理和司法制度上有着巨大差异,所以,虽然双方已签署协议,遣返罪犯,但是,如何能跨越分歧,顺利实施协议条款,还需要拭目以待。


关键词:中国,大陆,台湾,司法互助,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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