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去年发生袭击警察案将近8千起。在广州,当局架设了25万个摄像头和庞大监控系统来加强控制社会秩序,遏制犯罪浪潮。有法律工作人士说,加强治安手段,目的不是为了侵犯民众的隐私和人权。
*去年发生近八千起袭警案*
南方都市报上周末发表中国社科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的专栏文章说,中国去年发生了7719起袭击警察案件,平均每天20余起。文章说, 中国警察“执法的权威性受到最严重的挑战”。
面对挑战,警方也在积极应对。在广州,当局在街道和主要道路路口、公共场所、公司以及居民住宅区架设了25万个摄像头和庞大的监控系统。
南华早报早些时候的报道援引广州公安部门报告说,到去年底,广州建设了2千7百多个大屏幕监控中心。报道援引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的话说,07年市政府拨出30亿元来完成架设25万个摄像头工程。
在广东全省,当局从05年就开始启动这个工程。到去年夏天,已经投资120亿元,在全省架设了89万个摄像头,争取在明年底达到100万个。
南华早报的报道说,有人认为,在中国,政府监视眼睛无所不在。而在广州,这种说法委实不虚。
*一些民众担忧隐私权受侵害*
不过,如果一个市民,一出家门便处在无处不在的眼睛监视之下,是否很不自在?广州法律工作者唐荆陵认为,不少民众的确有这方面的忧虑:“所谓的治安监控和人民隐私之间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尖锐的。但是,在中国国内,比较封闭,大家只能看到对治安状况不太好的渲染,忽略了对人民的隐私的侵犯。在舆论上容易出现一边倒的态势,好像大家都支持架设监控摄像头。”
唐荆陵说,如果一种一边倒的舆论,是受人操纵的舆论,那么这种舆论就是一种假象。至于于建嵘所说的‘警察遇袭,说明警方权威受到极大挑战’的说法,唐荆陵说,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增加警力的方式来得到解决。
根据于建嵘提供的资料,发达国家每万人有35名警察,而中国只有12人,警力远远不足,甚至低于巴西、印度这些“发展中国家”。
*浦志强:关键在于操作是否合法*
不过,北京律师浦志强说,安装架设摄像头和监控装置,和老百姓的隐私受侵犯,应没有直接关系:“仅仅从架设摄像头这个角度,恐怕很难得出是否侵犯老百姓隐私和人权的结论。两者之间,没有逻辑联系。”
浦志强说,关键要看摄像头架设在什么地方,用于什么目的。这个工程涉及到公共开支,款项的拨出有没有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和批准。
北京律师浦志强说,如果政府采集信息,都是在公共场所得到。在这些场所,公民所从事的隐私活动,不应在公共场所实施。政府搜集信息用于打击犯罪和城市管理,具有正当性。经费来源也是合法的,就不会有太大的质疑。
不过,浦志强也说,政府得到这些市民的信息,不应用于“披露”的目的。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服务于调查和取证的目标,这才是正当的。这种资料应是不公开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查询和得到。只有建立了这个观念,这个规则和秩序,这种监控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关键词:袭警,监控,治安,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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