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刊发多篇时评,谈及政府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以确保民众的饮食安全。有法律界和传媒界人士认为,政府可以在明确监管职责方面加以改进,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参与和舆论监督。
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等主要官方媒体在这个周末都刊发了有关政府致力于确保民众饮食安全的文章。新华社星期天的一则时评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并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出了要求。该文认为,温家宝的话使今年“3.15”的分量格外重。
过去一年里,层出不穷的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令中国政府尴尬,也让中国产品声誉蒙羞。“三鹿”奶粉引爆的三聚氰胺丑闻促使政府在制度层面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人民日报星期六的两篇报道谈及政府正在通过“六项制度”和“四个平台”确保百姓饮食安全,或助民众消费维权。所谓“六项制度”包括主体准入制度、质量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分类监管制度和预警防范制度等。“四个平台”则是指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建立健全12315信息网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信息互动、通畅民意、监督和解决问题的平台。
*分析: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有突破*
曾经为三鹿毒奶受害家庭提供法律帮助的北京律师李方平说,政府在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确采取了行动,例如国务院前一段时间就成立了一个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涵盖食品监管、质量和卫生等,从机构层面讲,算是一个突破。
但是,李方平担心,这样一个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未来会“虚化”:“因为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是由卫生部门牵头。当时我们学的是美国FDA的那种监管体制,对食品药物作特殊监管。如果仍然由卫生部门牵头的话,那我们过去要仿照美国FDA的模式实际上是失败了。”
李方平所说的仿照FDA的模式是指中国的质检职能。他说,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卫生部门牵头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实际上是在走向一个误区,会弱化或虚化质检部门的职能。
广州的网络作家北风说,有食品安全法这样的法律总比没有好,但是仅靠一部法律不能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此外还要看这个法律能不能得以贯彻和执行。北风还谈到,有意见认为不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进行“垂直性监管”,但他对此是否有效也存有疑问。
他说:“我们知道,很多部门现在是垂直管理的,包括工商、海关等。但是这样垂直管理后,未必就能起到根本作用,关键还是谁来监督这些人。这点我觉得反而更重要。”
*仅靠政府监管不够需要社会参与*
北风谈到如何对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时,强调公众媒体是否能在这些部门失效的时候将这个“盖子”揭开。此外,立法机关,例如全国人大,是否有这样的监督机制。北风说,中国缺乏“监督行政力量的力量”。
北京律师李方平也强调,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仅仅靠政府的监管是不足的,还要鼓励社会的参与。具体来说,就是要鼓励非政府组织NGO的参与,增强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开放食品方面的舆论监督等。但是李方平说,这些内容都没有反映在食品安全法之中。
曾在中国某大门户网站任博客主编的北风说,从三鹿事件的报道看,官方对媒体的管治并没有什么松动。他说,中国的老百姓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感到灰心,甚至在网络论坛上都懒得去谈了。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非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