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政权今年建政60周年之际,中国有法律专家建议,可对部分罪犯进行特赦。此话一出,立即引起多方关注和争议。
提出特赦观点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专家同时也是中国刑法学奠基人之一的高铭暄。他指出,在大举庆贺建国60周年之际,依据一定条件,对已经改恶从善并且有良好表现的服刑人员进行提前释放或者减刑,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彰显国家恩德。
高铭暄说,特赦制度本为宪法所规定,与打击犯罪不相违背。特赦的决定权限在人大常委会,由国家主席签署特赦令。
*人大称已经注意到相关建议*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对媒体表示,全国人大已经注意到相关建议,不过“特赦”是否可行,还需进一步研究。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就这一问题作出公开回应。
不过,反对在国庆特赦的也大有人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时延安副教授表示,为了渲染和烘托社会和谐气氛而进行赦免,不符合赦免制度的基本根据,会引起人们的质疑。他指出,不应该把特赦制度看成“仁政”的一部分。特赦是在充分理由下,经过严格程序,取消对犯人不必要重罚的手段。
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对记者表示,关于这个目前的热点问题, 虽然看起来在中国共产党建政之后有过历史的参照,但是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
他说:“从建国以来,中国政府只对包括国民党战犯在内的一些特殊人员进行过特赦,但那是为了解决特殊的政治问题。除此之外,政府便没有对其他人员进行过特赦。”
从1959年到197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历次宪法先后做过7次特赦决定。1959年第一次特赦针对的是所谓“经过改造后改恶从善的蒋介石追随者和伪满洲国的战犯和普通刑事罪犯等”。第2次到第6次仍然包括从前蒋介石的追随者,以及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最后一次特赦是1975年,释放了全部在押战犯。
*分析:可能性微乎其微*
陈永苗认为,以中国目前的状况,政府进行特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说:“特赦本身是一个很大的事件,而且共产党一贯以严打、严抓、严判和严厉的控制政策著称,它会担心一旦特赦,自己将面对无法承受的后果。”
陈永苗表示,以世界文明的准则作为尺度来衡量,所谓政治犯是最不应该成为罪犯的人,所以在特赦名单上,他们理所当然应该排在首位。仅这一点就让政府感到头疼。其次,那些因为在城市谋生遇到困难而不得已走上偷窃等犯罪道路的农民工也应该视其悔过程度予以特赦。但是因为利用手中特权而贪污受贿的经济犯则不应该获得宽大。陈永苗说,提出特赦观点的高铭暄认为经济犯也应该获得特赦,是出于希望得到既得利益阶层支持的意图。
就在人们对是否应该在国庆期间特赦进行辩论的同时,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金柱已经草拟了一份“特赦提案”,并且准备将它上传有关部门。
杨金柱对媒体表示,特赦可以起到几方面作用,概括起来为,有助于激活国家特赦制度,制定国家赦免法,并且有利于树立国家的自信形象;另外,它有助于激励服刑人员改恶从善,并且在获得特赦后为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等。
关键词:特赦,人大,建国,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