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发布限薪令,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级主管年薪不得超过280万人民币,学者认为,这是应当的,也是正确的方向,但要如何落实并且进行有效监管才是关键。
中国财政部最近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人民币。据报导,这一规范将成为中国所有国营企业高管薪酬的指导办法,并在两会前送交国务院审批,高管与职工的薪资水平差将控制在10倍到12倍之间。
*国不泰,君何安?*
二月初,中国大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被曝2008年的薪酬及福利开支高达32亿元,超出预算57%,平均每名职工的年收入近100万元。导致许多中国民众质疑,在金融市场低迷的时刻,这等于是在许多损失惨重的股民伤口上撒盐,中国中央电视台也在节目中以“国不泰,君何安”大加批评。
*赚钱归自己 赔钱国家兜底*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财政部的限薪令确实有其必要性,因为中国金融业的高管常常是政府任命,他们承担的风险和压力并没有那么多,限制其薪水是应当的。
“我们的国有企业,赔钱了有国家兜底,挣钱了归他们自己,他们的薪水基本上属于自我确定的,虽然也通过下面的薪酬委员会来制定薪酬,但这个委员会也是听董事长的,因为在国有企业仍然是官本位的,它跟政府行政机关没有什么区别。”
*能变相加薪*
胡星斗表示,有了这个管理办法,国企高管至少不能明目张胆地违背政府的法规,不过这些高管也可能变花样,以其他方式给自己加薪。
“他就只能以公积金的方式,住房公积金什么的,另外一个就是购买住房。国有企业或政府公务员能以非常低的价格来购买住房,但是他可以已经有好几套住房,政府仍然给他一套住房,这也是一种变相的腐败。”
由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上任之后也对接受政府救助的机构主管订出了年薪50万美元的限制,胡星斗认为,中国版的限薪令虽然来得迟了一点,但还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公民监督 网络监督 保护举报人*
不过他强调这其中还必须有强力的监管才能发挥效用。胡星斗指出,现在主要靠的是从中央派驻各个国有企业的巡视员,巡视搜集讯息,这种方式查处了一些腐败,但未来还是要靠广大群众的监督。
“网络监督是一个新的方式,也是一个很有效的方式,可以兼新闻监督和公民监督于一体,唯有鼓励公民参与监督才能克服腐败,才能把国营企业高管不公平的开支和收入情况予以曝光。”
胡星斗表示,如果没有公民监督,制定再多的法规,这些高管都可以违背。政府也应该制定举报人保护法,来保护举报人,这样这些高管的行为才能有所收敛。
关键词:中国,国企,限薪,国有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