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表示,今年要加强对新闻队伍和记者采编活动的监管,建立不良从业人员的数据库,吊销违规违法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记者证。有关人士认为,政府在制定规则的同时,不应为媒体或记者是否犯规做裁判,这种做法将极大削弱新闻媒体应起的对政府与社会实行的监督职责。
*针对有偿新闻、假新闻、假记者等*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在正在北京召开的2009年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结合2009年全国新版记者证统一换发工作,“通过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来规范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行为”,同时将采取被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称为“建黑名单制”的做法,“建立健全不良从业人员数据库,对违规无法新闻从业人员将依法吊销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从业人员名单,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会议还表示,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的工作重点将是加强对记者站的管理,规范新闻秩序,切入点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有偿新闻、假新闻、假报刊、假记者、不良广告等。
*李大同:年年抓管理,至今无效*
中国青年报前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对美国之音说,中国新闻界确实存在以上所说的各种问题,但他认为新闻出版总署不可能对解决这些问题起到什么作用,因为中国的新闻从业人员需要依从的是中宣部的各种指示和潜规则,却无法律可依。李大同说,当局年年抓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至今无效。
“你有法大家可以按法制来办事,你没有法,要么胡来,要么就是新闻出版署发布这个条例那个条例的,其实也没什么用。”
然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看起来今年要采取具体措施了。副署长李东东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今年要陆续出台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等等。
*郝晓明:不应由政府裁判*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大众传媒学院副院长郝晓明认为,国家应当立有法规,让新闻界有法可依,但裁判权不应当掌握在立法的国家行政部门手中。他说,政府一边制定规则,与此同时由政府来决定哪个记者、哪个报刊是否犯规,把他们列入黑名单,这种做法让报界、记者人人自危。
“政府可以利用它的这种权力,去对那些对它新闻报导不利,或批评过多的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个人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制定规则者和执行规则者分开*
郝晓明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做法会给媒体的公正性以及公众信心造成很大影响。他建议实行新加坡的相对来说更为公平公正的办法,来进行媒体的监督管理:
“在新加坡我们做的事情是这样:政府也有它的规则,但规则定了之后,判断一个媒体是否违规,它是通过公众成立的一个委员会。当然你可以说,这个委员会的任命还是由政府来决定的,但它毕竟代表了这个社会不同的方面来决定一个媒体是否违规。然后政府根据委员会的决定来判断,作出处决。这相对来讲就公正一些。”
与此同时,郝晓明认为,在谈到新闻媒体违规要追究责任的同时,还要注意新闻媒体不据实报道如何追究的问题。他以三鹿毒奶粉为例说,在毒奶粉事件被披露之前,已经有中国媒体得知此事,但却不去报导。
郝晓明问道,谁来追究媒体不报导客观事实的责任?谁又来追究新闻记者违反新闻从业者的基本操行和准则、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责任?因此他建议中国成立由公众组成的委员会,以公开的方式裁决一个媒体,一个记者是否犯规,而不是由制定规则的政府说了算。
关键词: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新闻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