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告发另一位前总统李登辉涉嫌洗钱16亿,台湾特侦组已经展开调查。不过观察人士认为,如果李登辉真的涉及不法,陈水扁应该在8年总统任内就提出,到现在才告发,是为了转移自己官司的焦点。
台湾特侦组上星期证实,前总统李登辉是否涉嫌洗钱案,现在被列为“查字案”,也就是进入搜集资讯以及调阅文件的阶段,特侦组也证实,前总统陈水扁就是案件的告发人。
*李登辉:陈水扁是在乱咬人*
从陈水扁家族的洗钱案爆发后,陈水扁曾多次公开指李登辉从1995年开始,透过人头把钱汇往海外;12月18号,陈水扁在台北地方法院的羁押庭上再度表示,李登辉涉嫌洗钱台币16亿元,特侦组却没有羁押李登辉,这违反比例原则。
对于陈水扁的告发,前总统李登辉表示,陈水扁现在是在乱咬人,李登辉强调自己是可以接受检验的。而这起案件也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件“卸任元首告发卸任元首”案。
不过,陈水扁办公室以及委任律师都表示,不是陈水扁告发,而是检察官主动侦查。
*告发时机非常不高尚*
前民进党立法委员林浊水表示,李登辉如果有问题,当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是告发的时机点是在陈水扁自己官司缠身的时刻,这样的做法非常不高尚。
林浊水说:“如果是基于正义感,认为拿国家钱不应该,但是他(陈水扁)拿的钱比谁都多,所以很明显不是基于正义感,而是基于他要转移官司的焦点,为了转移自己官司的焦点,既举发又不承认,这样的行为非常不高尚。”
林浊水表示,陈水扁到底握有多少证据,提出这样的告发,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如果依陈水扁所说的有公文证据,为何陈水扁在8年总统任内没有办李登辉,而是等到现在才告发。同时陈水扁如果还拥有这些公文,就可能触犯了隐匿公文的法律。
*陈水扁希望自保*
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陈德禹也认为,陈水扁的动机可能是出于自保,至于特侦组展开调查,应该是基于有案就办的立场,而不是像外界所说,为了平衡“办绿不办蓝”的批评。
他说:“我的感觉是因为以前没有人告发,他(特侦组)可能不了解,一旦有人告发,他就要去了解,一定要办。现在台湾很多问题在处理,就是动不动以敏感的蓝绿思维,其实只要有被告发, 不管是谁,一定要办。”
陈德禹表示,两位卸任元首卷入弊案,虽然对台湾的政治发展有不良影响,但只要司法人员能公正审理,未尝不是件好事。
但是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认为,从陈水扁案的侦查来看,台湾的司法公正与言论自由仍然有很多被质疑的地方。
他说:“检察官也在外面泄漏了很多侦办的机密,这是违法的,他(法务部)从来没有要求予以纠正。相反的,陈水扁的律师在侦讯完后出来讲话,讲的话不见得跟案情有关,只是政治语言,结果法务部长要求检察官(对律师)加以侦办。”
林浊水表示,如果连政治意见都不能表达,台湾的民主和自由确实令人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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