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重庆和海南三亚等地接连发生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这次的《对比新闻》节目对中外媒体的报导进行对比。
*中国媒体:出租车司机需要工会*
在西方社会,劳工纠纷中常常有工会在发挥主要作用。但是在中国,正如美国《华尔街日报》11月4号的报导所说:“工会活动受到共产党的严格控制。所有行业的雇员都只允许属于共产党控制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而《新京报》11月11号的评论说:“正是因为代表出租车司机利益的协会缺乏,容易导致其利益主张无法及时和经常地表达,从而累积矛盾,爆发危机......建立真正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利益冲突日渐增加的情势下,已是突出课题。”
《新民周刊》11月12号的评论说:“如果出租车司机真正能够组成自己的组织,或者现在的工会能够为他们代言,那么,事情或许不至于闹到这个地步。正因为在财大气粗、手握牌照权的出租车公司面前,出租车司机尽管人数众多,但他们只是原子式个人,力量其实非常有限,所以出租车公司才敢拿他们不当回事。假如出租车司机可以以组织的方式团结起来,或者有一个强大的团体为其利益代言,就能大大增加他们与出租车公司的谈判力量,事情或许就可以在谈判中得到解决。”
《新民周刊》说:“由于有组织的理性在利益的表达上比非组织的理性更有效,所以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利益组织,形成协商对话制度,远比非理性的个体和群体抗争行为要好得多。”
《山西晚报》11月12号的评论呼吁成立“一个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维权协会,一个真正属于出租车自己的,全心全意为出租车司机争取权益的工会组织”。评论说:“长期以来,我们并不重视出租车司机的工会组织建设,要么根本就不予批准,要么就是控制在官方之下,出租车司机宛如一盘散沙。对于某些政府官员来说,‘一盘散沙’正如他们所愿,他们认为,有组织的出租车司机是可怕的,他们会对抗政府,漫天要价,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其实,......一个出租车司机组织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的。”“别再把‘有组织’当做洪水猛兽了。”
*官方支持组织行业协会*
在这次事件中,出租车司机提出的成立出租车司机行业协会的要求意外得到官方的支持。新华网11月6号报导,薄熙来在同重庆出租车司机座谈时表示:“我觉得今后可以在出租车司机这么一个大的群体也应该有个协会之类的组织,经常的有效的来反映大家的诉求。”
新华社11月8号报导说:“重庆出租车驾驶员还将成立自己的行业协会,搭建与企业、政府协商、对话的平台。”“将在出租车协会机构中建立驾驶员免费参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分会,分会可以就意见诉求、利益冲突等直接与出租汽车协会对话。”
中国媒体的报导和评论显示,这次出租车司机罢运可能催生中国的独立工会。而西方媒体对此并没有提及。
*一些中国媒体未遵循官方调子*
另外,一些中国媒体对这次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的报导与官方的调子不一致。《春城晚报》11月9号的评论说:“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同时表示:‘......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应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评论反驳道:“一个出租车司机也许不知道或不愿意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但是8000多个出租车司机都不知道或不愿意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和8000多个司机同时被迫参与这次罢运事件一样不可想象。出租车司机一再通过合法渠道无法解决的问题,最后只有通过罢运......的方式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和处理,......根节在于合法的诉求渠道不畅。如果不能借着这次出租车司机罢运的风波把合法的诉求渠道的畅通问题一并解决,新出台的三项措施只能成为治标不治本的应急之策,下一次的出租车司机罢运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
在中共政治局委员薄熙来亲自处理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以后,罢运迅速平息,一些媒体对薄熙来大加赞赏,但是《了望东方周刊》11月10号的报导透露重庆出租车司机对问题的解决并不满意,但是却被强行恢复运营。报导说:“重庆市出租汽车公司的一位司机告诉本刊记者,‘这件事还没有过去。我们是被公司强行要求上路的,不代表对解决结果满意,相关部门作出的承诺都还没有落实。’”
《新疆法制报》11月7号的报导说,一个出租车司机感叹,“政府把原因归咎在‘份子钱’后就浅尝即止,还是没有触动出租车行业的核心内幕。”
*西方媒体报导透彻*
西方媒体的报导,在宏观上比中国媒体透彻。例如,美联社11月3号的报导说:“在重庆市最高官员、权力巨大的执政的共产党政治局委员薄熙来会见出租车司机代表之后,重庆的罢工才得到解决。高级官员公开会见不满的工人,这是非常罕见的,官方迅速采取了措施,这都显示当局担心席卷中国的金融风暴可能在失业的人和其他经济困难的人当中引发反政府行动。”
法新社11月11号报导说:“中国每年都发生数万起公众暴力抗议事件,政府称之为‘群体事件’,这些事件常常由人们对滥用权力、腐败、强占土地或者劳工纠纷引起。”
美国《华尔街日报》11月4号报导说:“美国密执安大学研究中国劳工问题的助理教授玛丽.加拉格尔说,尽管像重庆这样的暴力行动还不常见,但是一些城市今年与劳工有关的抗议活动增加了70%到300%。”
*中国媒体报导具体深入*
与此同时,相对于西方媒体的报导,中国媒体的报导和评论更具体、更深入。《中国青年报》11月12号的评论将矛头直指官方的制度和既得利益集团。评论说:“由于既得利益群体的把持,出租车‘份钱’过高。......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其实是不合理制度长期酝酿的结果。”
东方网11月12号的评论说:“有识之士早就指出:出租车行业不需任何准入管制。我国却通过行政审批,使得原本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出租车经营权成了某些公司的特权。据业内人士透露,政府卖给出租车公司一个经营指标,25年才收5万块。出租车司机向公司承包一辆车,5年的承包费用就高达30万元。还不包括管理费。”
《了望东方周刊》11月10号的报导说:“出租车公司手里攥着政府营运权证指标,平均每辆车一年获利7万多元,车主和出租车司机却只能拿到零头。”报导说:“体制不改,政府不放弃许可带来的利益,垄断下的公司化剥削不消除,激发重庆出租车罢运的动因就可能依然存在。”
《江西日报》11月12号的评论直接点明了在现有体制下政府和政府官员的既得利益,评论指出:“多数出租车公司都直接或间接与管制部门和管制者有关联,它们要么是管制部门隶属的公司,要么是有人入股。”
《人民日报》11月12号的报导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指出,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门和出租车公司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正是这种关系导致了一些部门和公司的‘无作为’管理,‘这样,出租车公司轻轻松松就能享受高额的利润。’”
《新闻晨报》11月12号的评论说:“显然,公司化配额体制牺牲的是‘的哥’和社会的利益,得利的只是和权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公司和一些权力寻租者。”
评论指出:“到目前为止,面对一个全国性普遍存在的涉及出租车根本管理体制的问题,我们似乎还没有看到有哪个地方真正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各地解决起来基本还是局限于扬汤止沸,而未及更深层次的釜底抽薪。”
出租车罢运事件,中国媒体报导开放,评论犀利,令人颇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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