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苹果》通过审查以后又被禁,制片商状告做出处罚决定的国家广电总局。据信,这是业内人士状告电影主管部门的首例。
由李玉导演,范冰冰、佟大为主演的影片《苹果》讲述打工妹刘苹果被老板强奸后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影片中有一些裸露和性爱镜头。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发布禁令*
影片放映后,上座率尚可。制片方估计,影片最后可收回成本并略有盈利。然而就在该片放映将近一个月的时候,国家广电总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枪毙此片的禁令。
广电总局指责制片方违规制作色情内容的片断并在互联网上传播,将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版本在柏林电影节参赛,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
广电总局宣布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该片的公映许可证,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对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其两年内摄制电影的资格;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励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方励:广电总局的处罚违规*
对于广电总局的指责和处罚,方励不服,并在3月12号委托律师,向北京中级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状告广电总局,要求撤销对《苹果》的处罚,并恢复放映。方励说:“我认为处罚决定里面说我们的违规有一些不是事实,所以我写了个申诉报告给他们。从来没有得到答复。我也打了几十个电话,要求和电影局见面、交流、沟通,都没有获得任何答复。在没有任何申诉渠道的情况下,还有别的手段吗?没有了。只有行政诉讼。”
方励认为,广电总局的处罚是违规的,他和他的公司至今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和处罚文书:“就这么一个通告,挂在它的网上,就把我们的电影禁了,把我个人禁了,把公司禁了。这么严重的处罚、重大的处罚,从来没有接到过一个电话来调查,更谈不上听证。”
方励解释说,网上传播“未删节版”内容是由于非法盗版所致,用未经审查的版本参加柏林电影节是因时间仓促不得已而为之。至于“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方励认为,发行和宣传工作是由另外一家公司负责的,劳雷影视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追毙”现象*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在接受中文部记者采访时分析了影片遭禁的原委。她说,无论是《苹果》在放映中被叫停、还是《色戒》在放映后其主要演员汤唯遭到封杀,都是“追毙”现象:“‘追毙’的话,就应该来自于电影局之外的力量才说‘追毙’它。我觉得,可能是在电影局本身还不能完全做主。如果有一个更大的力量需要对影片做处理的话,广电局只有对这个力量言听计从。”
崔卫平认为,中国审查制度背后还有审查制度,还有更高的审查者,而这个更高的的权威未必懂得电影这一套,看来也并不是想认可或者尊敬电影制度。
中国媒体报导说,中国现在已经跻身世界影视大国的行列,去年电影产量达到400余部,电视剧产量超过1.4万部集。可是,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僵硬的审片制度在束缚著电影制作者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无电影分级制度*
中国没有电影分级制度。对于当局认为不好的影片或者情节、镜头,要么整部影片被“枪毙”,要么进行删剪修改。广电总局最近公布的电影审查标准有19条之多。
劳雷影视公司的方励认为,中国的审片制度极不合理:“完全暗箱操作。投资人、制片人、导演完全没有申诉和陈述的机会。它就给你一张纸,不给你任何理由,就让你从这儿到这儿剪掉,哪一场戏去掉,哪一个人物拿掉,不做任何解释。这样对一个产业来讲,投资人怎么判断自己的投资风险?”
方励说,审片委员会的组成是个很大的问题,年纪大的人太多。而年纪大的人对年轻导演电影语言的解读,差别很大:“在《苹果》这个电影里面,画面里面可能80%以上是高楼大厦也好、生机勃勃的社会也好,是新的北京、现代的北京。可能有10%、20%左右,来北京的打工者所居住的比较旧的楼房。我们所想表达的是说什么呢?中国的经济发展如此之快,旧楼还没有来得及拆掉的时候,周围已经一片现代的高楼大厦了。可我们的审片委员们怎么读解呢?读解说,我们是刻意地要去反映北京的阴暗面。”
*法院逾半月未答复*
从3月12号方励递交起诉书到现在,半个多月已经过去了,北京中级法院仍未作出正式回复。方励委托的律师浦志强说,法官的解释是,今年是奥运年,比较敏感,所以征求多方意见倾向于可能不给立案,现在还没有定。
浦志强说:“我就比较纳闷,哪条法律授权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的时候要去征求意见?是征求被告的意见吗?那我觉得这个法院也太不像话了。”
据估计,这部影片被禁后,制片方将损失大约300万元。南方都市报报导,方励表示,如果再得不到中级法院的回复,他将向高级法院起诉,“一定要讨个说法”,以推动中国电影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