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官员表示,外国记者在中国进行正常采访时如受到无理干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中国今后改进工作。
去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的中国国务院关于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新规定,给予外国记者更大的采访自由。中国官员认为,一年多以来的事实表明,这项规定的实施是成功的。不过一些外国记者表示,他们现在虽然可以比较自由地在中国各地采访了,但是也时常遇到干涉、骚扰,甚至人身攻击。根据驻华外国记者协会的统计,去年至少发生过180起这类事件。
*传统观念*
针对这些问题,中文部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官员。中国记协综合处处长李秉新说,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因为传统观念在作怪。他说:“要转变这个确实需要一个比较长一点的期限,不可能说一下子就转变了,让外国记者觉得非常顺当,可能还达不到这种程度。北京市政府这一级没有问题,到各个区、街道这一级,可能就不行了,也未必很理想。因为这个政令是自上而下的嘛,上面都很清楚,越到下面,可能信号衰减得就越厉害一点。”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外国人,特别是对外国记者,持非常戒备的态度,唯恐他们发表批评中国的言论。外国人动不动就被扣上反华政客或者反华记者的帽子。在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拍了一部关于中国的纪录片,因为其中有一些“负面”镜头,遭到中国媒体的大肆批判。接受外国记者采访的中国人也受到各种形式的迫害,以致中国人对外国人唯恐避之不及。
*干涉采访*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30年来,不仅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对待外国和外国人的态度也有很大转变。但是传统观念和做法依然存在。比如,参加中国外交部去年组织的赴西藏采访的外国记者反映说,地方官员和公安竟当著外交部官员的面对他们的正常采访横加干涉。在青藏铁路列车上,列车长要求一名外国记者删除他在硬座车厢里拍摄的“不好”镜头。记者反问道,穿着干净整齐的各族民众乘坐这样现代化的列车,何来不好镜头?列车长无言以对。
再比如,在北京南站附近采访上访民众的外国记者,曾受到中国警察的盘查和短暂拘留。
中国记协的李秉新处长说,遇到这种情况,外国记者可出示护照、记者证和国务院关于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477号令。他强调,只要是不违反477号令的事,原则上都可以做。
*及时反映*
李秉新鼓励外国记者及时向有关部门,特别是外交部,反映采访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他说:“您反映的问题越多,方面角度越全,可能会对政策向好的方向发展会有好处,会有帮助。因为他知道记者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在那方面碰到了问题,他可能会针对这个去改正。”
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将在2008年10月17号残奥会结束后自行废止。外国记者很关心,届时旧式做法是否会卷土重来。
中国记协的一位处长戴军表示,完全不必有此担心。他说:“老话叫‘开弓没有回头箭’嘛。改革这个宗旨是早就已经确定的,它只是一个程度上的修整,可能得退一步进两步呀,但是这个趋势肯定是会越来越open、越来越开放、越做越好。往大了说,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中国跟世界接轨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新闻自由也是越来越促进这个东西。我们从业内人士来理解这个事情,只会更好,不会更糟。”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刘建超在一次新年招待会上告诉中文部记者,奥运会以后的政策将会更加开放,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