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按照中国官方的说法,信访制度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冤情、举报违法行为的渠道,但很多中国老百姓认为信访制度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家住云南省昆明市的余先生在信中说,他父亲在抗战时期曾经做过中华民国政府的文官,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后,他因此而被中国地方当局安上“思想反动、里通外国”的罪名,遭受了几十年迫害,现在年纪已经很大了,可是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平反。余先生不断上访,但每次上访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
他写道:“不久前,我到云南省政府上访。按照惯例,我填好表格递进窗口,接待员是位女士。她很快写了‘转送来访事项告知单’,从窗口里递了出来,我一看,仍然是转送原单位。许多年来,这个窗口只是转递材料,而事件原发单位拒绝履行责任的托词就是:你不服可以去告啊。这一上一下,配合默契。我与接待员说理。可是,接待员要么东拉西扯,要么干脆走开不理睬。我无可奈何,要求见他们的领导。他们一会儿说没有领导,一会儿又说他们都是领导。后来,我和接待员争吵起来,被一个男警员摔倒在地上。”
余先生说,他认为这样做不符合国家信访条例,也背离了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他写道:“十七大刚刚过去,我就尝到了政府暴力行政的滋味,对于受害人的遗憾和伤痛,难道中国的执政者就没有任何歉意,就那么心安理得吗?中国大陆政权对老百姓的疾苦这样漠不关心,怎么能和平统一台湾呢?中国大陆不实行民主法制,老百姓就没有安全感。我特别关注有关海峡两岸问题的节目,赞赏台湾人民来之不易的民主成果,并希望台湾从一党专制走向民主道路的经验能对中国大陆的民主法制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有专家指出,中国大陆存在信访制度这一事实本身,就显示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不可能存在数量众多的信访者,而信访制度注定不能弥补法治方面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