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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9:38 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法治在中国还只是目标而非现实?


中国共产党高层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表示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然而,中国普遍存在的以法治民现象显示,依法治国目前在中国大陆还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而不是现实。

1997年,中共15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并建议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列入宪法,以示郑重其事。然而,在10年后的今天,官员倚仗权势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对于无权无势的中国普通民众而言,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基本权益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日前表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治国,法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依法治国不是以法治民,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石泰峰还说,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优势。

专家指出,依法治国是具有普世价值的好事,如果加上“社会主义”的限制词,依法治国就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本来的意义,从而为“人治”和“以法治民”打开了方便之门。所谓“社会主义法治”和“资本主义法治”的区别,恰恰就是专制与民主的区别,就是“以法治民”和“依法治国”的区别。

香港政治评论人士蔡咏梅说,现在中共高层强调“依法治国”是一种进步的表现,但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政府官员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百姓为所欲为。她说:“大家都知道,中国不是法治国家,是人治国家。中国的法律和西方国家的法律不同。在西方的宪政民主国家,任何人都不可以高于法律,包括政府也不能高于法律。但是在中国,法律就变成了统治者拿来管人民的手段。中国当权者是在法律之上的,法律就是来管老百姓的。”

*“以法治民”而非“依法治国”*

观察人士指出,在当今中国,中共官员高喊“依法治国”的口号,而“以法治民”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中共召开17大期间,北京动员80万警察和市民确保治安,而警方的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监视和压制各地到北京上访人员的活动,而位于北京南城的上访村几乎被完全拆除。观察人士说,对于声称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理念的中共来说,这种现象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香港的政治评论人士蔡咏梅说,中共高层提出“依法治国”,尽管这还不是社会生活中的现实,但毕竟是中共展示的一种理念转变。蔡咏梅认为,在信息发达的当今社会,中国民众越来越普遍地接受法治的观念,越来越不能容忍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文化,终将推动中国向建立真正法治社会的方向前进。

她说:“中国的人思想已经变了,他们不再认为现在的体制是合理的,他们对法治社会的认识已经和国际接轨。这种法治精神在中国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普及。到了某一天,人心思变,大家都不能容忍现在这种体制再继续下去,要求改革的意志和要求越来越强大,就会迫使当局做出某种程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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