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员说,中国去年的死刑案件数量已经降低到近10年来的最低点。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说,虽然死刑复核权已经收归最高法院,但是中国的死刑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大法官日前在接受中国官方的了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死刑案件数量持续保持下降的趋势。这可能是自今年1月1日起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以来中国官方首次对死刑案件做出评论。但是姜兴长并没有提到死刑案件的具体数字。
中国是全世界处死罪犯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是死刑案件数量在中国被视作机密,官方从来没有公布过死刑执行数字。今年4月,国际人权机构大赦国际在一份报告中说,中国在2006年处死了7000到8000名罪犯,仍然位居全球首位。
据不愿具名的中国法律界人士透露,曾经有中国人大委员表示,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前,中国每年执行的死刑案例有1万多宗。另有消息说,尽管最高法院已经收回了死刑复核权,但是中国今年到现在为止仍然处死了大约5000人。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
中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姜兴长说,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就是在两审终审基础上专门为死刑案件设置的特别审核程序。中国最高法院曾经把死刑核准权下放给高级法院行使,实际上使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与二审程序合而为一,这样不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
中国的死刑复核权在上个世纪80年代被下放到省级高级法院行使。当时中国政府为了整顿社会治安,发起过一波又一波的“严打”行动。为了简化办案程序,当局要求“公检法”联合办案,并要“从重从快”,因此最高法院就把重大的暴力刑事犯罪下放到高级法院审核。
但是权力下放到地方后,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北京的刑事律师李和平说,中国法律界曾经有人通过整理90年代以来媒体报导的“真凶归案”和“死人复活”这样的错案冤案,数量竟然多达40多例。李和平说,中国中央政府意识到这些冤假错案的严重性,最终促使最高法院重新收回了死刑复核的行使权。
*李和平:司法不独立*
但是李和平指出,死刑复核权由谁行使并无法解决中国司法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说:“在中国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司法不独立。中国的法官、尤其是死刑案法官很难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判案。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国还存在大量的冤假错案和大面积的、普遍的刑讯逼供。”
李和平说,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执行侦察的时候因为受到“命案逼迫”以及奖励破大案的工作压力下,有可能导致执法人员人为地制造冤假错案。
北京的刑事辩护律师、死刑问题研究专家孙中伟还建议加大被告权利保障。他说:“至少以后应该会更进一步加大对被告权力的保障,赋予死刑案件被告人比其他刑事被告人更多的权利和保障。这在法律上都是明确的,但在执行中可能也存在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说一些(被告的)权利在实践中很难落实到实处。”
中国的司法界和学术界一直在探讨废除死刑的问题,甚至也有中国的官员曾经表示,中国最终将会走向废除死刑的目标。北京的刑事辩护律师李和平和孙中伟都持有废除死刑的观点,但是官方认为现在废除死刑的时机还未成熟。
李和平律师说,虽然中国短期内无法废除死刑,但是可以从总量上控制死刑,从制度上规范死刑,避免人为主观意愿导致的滥杀和妄杀。他说:“就是要逐渐地把死刑规范起来,慢慢地减少,并且使中国的司法制度逐渐地文明起来。严格地依照法律办事,严格地施行法院独立、法官独立。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控制死刑、直到消灭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