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报导,张志坚在2002年到海南,后来在当地一家制药公司担任新药研发专员。2006年初,张志坚在网上搜索到一篇文章,文章称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和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保持不正常的关系,涉嫌权钱交易。张志坚随后将这篇文章转发到两个网站上,供网友探讨。
2006年4月26号,张志坚发帖之后的一个多月,当地公安局到张志坚的办公室将他带走,并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他刑事拘留。2006年6月1号,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对张志坚批准逮捕。2007年2月6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并准许张志坚取保候审,后来决定将他释放。
上个周末,检察院赔偿因为在网上转发文章而被起诉、关押的张志坚2万4千元人民币。在那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被判处死缓,郑筱萸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为张志坚提供法律援助上海律师姚建国在回答美国之音记者提问时表示,他看到有关报导以后,觉得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起诉的张志坚是无罪受罚,因此主动提出要帮他讨回公道。
姚建国:“他抓起来了。那个时候,我介入的时候稍微晚一点。当时检察院已经把这个案子从法院撤回去了。(记者:那时候郑筱萸的案子已经是不是揭发出来了呢?。)当时还不明确。”
在记者向海口龙华区检察院核实有关处理情况的时候,一位女检察官对有关案情的处理守口如瓶。姚建国律师表示,张志坚虽然得到了金钱的赔偿,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和控告方是否受到相应的处置,有关方面并没有作出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