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新近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虽然仍有争议和不足,但是维权人士更担心的是这部法律的执行问题。
维权人士对中国人大顶着压力在上个星期通过一部向劳动者倾斜的《劳动合同法》表示欢迎。不过他们认为,该法能否落实将是严重的挑战,因为许多违法现象在中国已成常态,积重难返。
中国有一首歌叫《咱们工人有力量》,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唱了。这首歌乐曲激昂雄壮,歌词铿锵有力,颂扬工人阶级平地起高楼的气魄和贡献。可是在今天的中国,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已经成为最没有力量的弱势群体。
河南省著名维权人士汪海洋说:“劳动者已经弱势到无法再弱势的地步了。他们现在的手段就是堵马路、堵政府大门,堵单位大门。有时候,可能因为堵路、堵门,给解决三百块钱、二百块钱。但是花完这个钱,又怎么办?”他认为,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上岗就业、福利待遇等生存问题,社会矛盾今后将会越来越激化。
*打工妹:哪里会跟老板吵!*
新近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试图扭转工人的弱势地位,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时,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可是实际情况怎样呢?河南打工妹小黄说:“肯定轮不到员工跟老板商量工资问题。他说多少,就是多少。他想减就减,想让加上去就加上去,大部份只会减不会加。哪里会跟老板吵啊!”
当记者问到工会的作用时,这名在6个工厂做过活的女工乾脆表示,没听说过。河南维权人士汪海洋说,即便有工会,它能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他说:“工会在劳资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几乎不能站出来替工人说话。因为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个社团组织,所以说没有其他的行政法权力和行政处罚权。”
可是,如果工人嫌工资太低或者待遇太差,他能怎么办呢?小黄的办法就是跳槽,换一家工厂做。不过她说,这样做将损失一个月工资。她说:“你进哪个厂都是干两个月发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所谓的压工。你去辞工,你实在受不了了,你这一个月工资就不要了。”
在最近被揭发出来的山西黑砖窑事件中,许多童工受到惨无人道的摧残。尽管山西的情况较为极端,但是据小黄说,童工现像在其他地区也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她说:“11岁的童工我都见过。以前那个厂就很多,不过那一次,劳动局来查出来,也罚了几百万,他雇佣童工太多了,有人告。童工就占了可能有30%,多得很。”
*北京也存在雇用童工*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说,雇用童工的现像甚至在北京都存在,不过情况正在好转。他说:“在2005年的时候,我们曾经受理过六七件童工案件,伤残的、有掉胳膊的、有掉半个手掌的、有手指头被挤坏的,都有。这两年,北京市对劳动方面进行治理整顿,这方面比较规范了。”
还有一个普遍现像就是拖欠工资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最近一年中,有7.7%的员工被拖欠过工资,工资平均被拖欠3.1个月,人均被拖欠金额2181元,相当于职工的2.2个月工资。时福茂说,找他们寻求援助的,大多数也是为了欠薪问题。
对于上述种种现像,虽然《劳动合同法》大都有所涉及,但是维权人士汪海洋强调,关键是落实。他说:“不单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颁布好多年了,但是《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又如何呢?现在,我总觉得,法律的制定是一码事,法律的执行又是一码事。怎么样能够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真正的法律概念和意义,能够使老百姓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头等大事。”
维权律师时福茂也同意执行法律的重要性,但是他认为,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法律,如果连好的法律都没有,就更谈不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