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广东省计划制定条例,追究“包二奶”的刑事责任。如果这样的条例能获得通过,广东将成为中国第一个把“包二奶”刑事化的省份。
中国媒体报导,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讨论制定新的办法,更好地实施《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目的是加重惩罚和遏制“包二奶”行为。
*“包二奶”行为刑事化*
羊城晚报说,广东人大讨论的办法主要包括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妨碍一方或者双方婚姻家庭关系”。报导说,如果违反该规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新规定把“包二奶”行为刑事化。
香港中文大学亚洲太平洋研究所法学教授王友金认为,邻近香港的广东近年来包二奶现象非常严重,影响到香港妇女的家庭婚姻关系和广东的治安,因此有必要将“包二奶”行为刑事化。他认为现在广东省根据中国法律,制定符合地方具体情况的这些条例,应该会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他分析说,这项地方立法其实是对重婚罪的扩大解释。
*扩大解释“重婚罪”?*
王友金说:“重婚罪需要对方第二次结婚、第二次登记,所以很多人都不这样做,就变相的包二奶,变相的同居。现在把重婚罪的定义扩大了,就是说,凡是在事实上构成夫妻关系,两个人同居实际过着夫妻生活,虽然没有结婚,如果严重的话,也可以判刑事犯罪、重婚犯罪,所以把重婚罪扩大解释了。”
一个多月前,中国国务院公布了专门针对公务员操守的处份条例,其中明定,包养情人、也就是“包二奶”的公务员将受到撤职或开除的处份。王友金教授说,国务院的这个条例只能处份公务员,并不适用于党员干部和一般人,现在广东省拟定的这个修订案适用范围则包括了该省内所有的人,不过公安部门在取证时将相当困难。
崔军林在刑法中国上发表的研究指出,广东到目前为止揭发的贪污犯,包情妇的达95%以上。
*一刀切*
广东作家朱健国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也强调,“包二奶”现象和中国权贵阶层的腐败以及对权贵的政策倾斜而导致的社会不公有很大关系。他认为,“包二奶”涉及个人道德的选择,采用法律手段的一刀切办法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朱建国说:“实际打击的,最终还是普通老百姓,真正的权贵他会有办法绕过这个(处罚)办法,你打击不了他。就像现在的权贵,他们如果政治上不出问题,他们的生活腐败是永远不会被揭露和制止的。”
*社会矛盾*
朱健国认为,腐败问题导致了“包二奶”风气的主流,有官员“包二奶”的人数甚至多达百人,因此加大整治官员腐败才是解决之道。但是他说,现在当局在反腐方面却有所放松,例如,原来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间可以播反腐电视剧,但现在全部禁止,这就助长腐败,可是另一方面,又要采取强制措施解决“包二奶”问题。朱健国认为,这种不平衡的做法会激化出许多社会矛盾。
羊城晚报报导说,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经楚表示,增加该规定旨在维护和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