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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1:21 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马英九特别费案于星期二再度庭审


国民党前主席、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及的首长特别费案星期二再度开庭,马英九出庭前仍然强调,他没有贪污。马英九说:“我的心情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平静,我对自己的清白、自己的无罪有信心,我对于法庭的公正也有很高的期待。”

这次法庭的重点是就证据进行辩论,首先第一份证据是台北市秘书处先前提供的幕僚意见,认为特别费是用于公务上的馈赠。这项见解不利于马英九。

第二份证据是2006年11月法务部在行政院院会上的报告,认为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这个论点有利于马英九。不过检察官认为,法务部的解释属于幕僚的个人意见。马英九对此提出辩驳。

*马英九:数十年的惯例*

马英九说,法务部所提出的法律咨询意见书,不只是一个意见,而是说明一个长达数十年存在的惯例,甚至已经到习惯法的地步。这些习惯法早就存在于这个案子之前,也就是全台湾领取特别费的首长是受到行政惯例的影响,而不是受到法务部意见的影响。

马英九说,既然特别费是个人的津贴,不论是特别酬庸、固定报酬或是实质补贴,用语虽然不同,但是其实都是私人的款项。对于以领据核销的特别费如果没有用完是否需要缴回,马英九说,目前没有规定要缴回,他也没有被告知必须缴回。

审判长讯问,检方起诉他按月将市长特别费的一半汇入了帐户,马英九对此是否有不同意见?马英九说,钱不是他汇入的,是会计人员汇入的,所以这项汇款动作并不是由他所执行的。

马英九涉及的首长特别费案,检方在今年2月13号侦结。起诉书说,马英九的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款“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检方认定马英九的贪污所得是新台币1千100多万元。

*陈聪明:希望统一看法*

稍早,台湾北部和南部的检察官对首长特别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为了解决这项争议,台湾最高检察署星期二召开了检察长会议。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希望能在不同的见解和认定当中统一看法。

陈聪明说:“特别费的部份,当然我们要听取各检察署他们的意见,然后经过大家讨论以后,看看能不能做成一个大家都遵守的审酌。”

除了马英九之外,民进党四大天王的特别费案,目前检方也正在进行调查。马英九方面要求调阅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领用的过程,并希望传唤14名中央、地方官员进行作证,以理清特别费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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