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星期五对强掳中国劳工和慰安妇两起诉讼分别做出终审判决,以不承认个人索赔权为由,判原告败诉。中国原告指责最高法院推托责任。原告辩护律师认为,判决对于今后相关诉讼将产生不利影响,不过将为原告与日本政府和企业达成和解开辟道路。
日本最高法院星期五对两起战后索赔案做出了基本相同的判决。针对中国劳工及其遗属以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广岛在发电站从事重体力劳动、精神与肉体受到摧残为由向负责施工的日本西松建筑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最高法院判决,根据日中联合声明中个人无权通过诉讼要求索赔的内容,驳回原告请求,维持原告的败诉判决。同一天,针对中国原慰安妇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诉讼,高等法院以同样理由判定原告败诉。
*日民间援助团体不满*
中国原告和日本民间援助团体不满判决。中国原告、原劳工邵义诚指责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推托责任,要让原告与被告协商解决。他表示今后要继续抗争下去。支援中国慰安妇诉讼的民间团体支援会事务局长安达洋子接受采访时表示,判决结果已经传达给在中国的原告,原慰安妇得知这一结果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安达认为这一判决不公正。
在日本有关中国劳工以及慰安妇原告提起的战后索赔诉讼共有20多起,最高法院以个人没有诉讼索赔权为由判决原告败诉尚属首例。
*原告律师:对今后相关诉讼不利*
为中国原告提供法律辩护的日本律师团律师南典男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判决对于今后相关诉讼将产生不利影响。他说,从诉讼的胜败角度来看,最高法院的判决无疑将对今后的相关诉讼产生不利影响。不过他认为,最高法院对日本政府在二战期间强迫劳工以及慰安妇做出了事实认定,这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中国劳工诉讼,星期五最高法院一方面判定原告没有通过裁判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同时认定强掳劳工是根据国策实施的的事实,并指出施工企业负有赔偿责任。南典男律师认为,星期五的判决并不意味着原告的权利本身消失,判决对强迫劳工和慰安妇事实的认定是在敦促日本政府和企业自主提供赔偿,开辟一条通过和解解决问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