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国民党主席、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及的特别费案星期二在台北开始庭审。马英九称自己是清白的,他说会争取无罪判决,并表示他遭到起诉是有人想利用司法来打击他。
有意参加台湾2008年总统选举的马英九今天出庭,就他担任台北市长期间的特别费问题接受审理。
特别费案例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马英九清早一出门就被媒体包围,在抵达法院时, 更是受到了前来法院等待的支持者的鼓励和抗议人士反对。
*马英九:对清白有充份信心*
马英九在结束庭审步出法庭以后对媒体说,他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是清白的。
马英九:“ 我对自己的清白有充份的信心,对法庭的公正有高度的期待。我们希望能够争取到无罪的判决。......因为我觉得我根本没有犯罪。”
根据进入法庭旁听的人士转述,庭审一开始,审判长问马英九认不认罪,马英九高声回答说,他没有犯罪 。马英九在法庭陈述,认定特别费是“实质补助”。
*杨宪宏:特别费是养廉金*
对于特别费的问题, 台湾政治评论人士杨宪宏说,从制度上讲,这笔钱历来就是首长的薪资补贴。
杨宪宏:“特别费就称为养廉金,这是当年两位蒋总统设计的,要求官员清廉,不能给增加公工资,就给薪资补贴,把它当成薪资的一部份,行之多年。现在又来讲,说你没有用在公务上就是贪污,这有违于政府的信赖保护原则。”
*马英九:一审判罪仍参选总统*
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对他参选台湾2008年总统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但是马英九在出庭前就表示,即使一审判他有罪,他仍然要参加总统选举。一般认为,马英九的特别费一案半年之内就会三审定谳,他的说法只是表明他参选总统的决心。
马英九对自己被起诉的时间表示非常不公平,因为所有被检举有特别费问题的人只有他一个受到起诉,因此他表示这是有人想用司法来打击他。
台湾的司法部门对特别费有不同的认定。前不久台南地方检察署就对特别费案作出了和台北地检署完全不同的法律见解,对台南市长许添财的特别费一案不予起诉。
杨宪宏说,台南地检署认为,领取特别费一旦签字,就成为个人财产,不予追究。可是台北地检署说,这本来是要做公务用,所以是公款,侵吞公款就是贪污。他说,法务部财务部过去对于特别费的解释不够十分清楚。
有媒体分析,马英九或许没有诈欺公款的行为,但却又可能涉嫌侵占公款,这是他要为自己辩护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