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和谷歌在信息产业的激烈争夺早已不是新闻。两家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在私下场合也偶尔会对彼此的商业行为提出指责。不过,两家公司的主管最近第一次在公开场合番唇枪舌剑地交锋。
在搜索引擎谷歌的主页上嵌入“微软批评谷歌”这几个关键词,可以得到1万1千4百多条搜索结果,其中前几页都和微软高级法律顾问托马斯.鲁宾日前在美国出版商协会上的发言有关。
*微软指责谷歌侵产权*
鲁宾指责谷歌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把已经出版的书籍扫瞄后放在网路上供用户搜索。他说,谷歌的书籍搜索服务“系统地违反知识产权,使众多作者和出版商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削弱了作者创作的动力。”
针对鲁宾的批评,谷歌副总裁大卫.德鲁蒙特随即发表了一份书面声明。德鲁蒙特说,谷歌图书搜索和其他搜索引擎的功能一样,都是为了让用户尽快找到信息来源。搜索引擎扩大了知识产品的知名度,常常为产权拥有者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另外,德鲁蒙特还强调,谷歌正在和一万多家出版商接洽,探讨把已经出版的书籍列入谷歌数据库。
*布莱克:微软不客观*
总部设在华盛顿的计算机和通讯行业协会是美国信息产业的行业机构。微软和谷歌都是这家协会的会员。
计算机和通讯行业协会会长爱德华.布莱克认为,微软对谷歌的批评并不客观,因为根据美国的版权法的“合理使用”原则,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不一定自动构成侵权。
他说:“谷哥的图书搜索并不是让人到网站上整本整本地下载图书。网站显示的只是图书的节选。谈到谷歌利用这项服务赚到的广告收入,美国的版权法没有任何地方规定版权所有者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控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带来的收益。”
布莱克还说,如果把微软批评谷歌的理由适用到微软自己的搜索引擎,那么微软也在很多方面会被认为是侵犯版权。
*福莱克曼:“合理使用”并非保护伞*
不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米切尔、斯尔伯格、纳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拉瑟尔.福莱克曼认为,“合理使用”的原则并不能成为谷歌未经出版商授权上载图书的保护伞。
福莱克曼说:“谷歌认为,只要版权拥有者没有事先提出反对,它就可以任意使用受到版权保护的资料。另外一点,谷歌坚持这种做法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理使用’。但是,美国版权法授权出版商的不仅仅是事后反对的权利,更重要的事先提出授权的权利。至于说到“合理使用”,这项条款保护的适用是非常有限的,只包括评论、新闻报导和学术研究这些目的。”
*竞争日趋激烈*
观察人士指出,微软和谷歌高层星期二的口水战并非偶然,而是折射出两家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竞争。
微软公司尽管在软件开发方面惟我独尊,但是在网路搜索引擎方面仍然是后来者。而谷歌在奠定了搜索引擎领域的龙头地位之后,正在把业务向软件方面扩展。上个月,谷歌开始在网上出售一套办公软件,其中包括电子邮件、文件处理、和日历等和微软OFFICE软件相类似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