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的调查认为,雅虎香港控股公司持有的雅虎中国向中国大陆国家安全局提供大陆记者师涛的电邮记录而导致他被捕和入狱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保障个人隐私的条例。香港民主派人士和记者组织对调查报告表示失望和忧虑。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吴斌说,雅虎中国的母公司雅虎香港向中国国安部门提供的互联网IP位址没有显示使用者的身份,不属于个人资料,提供的相关电邮地址也没有透露记者师涛的身份,而且互联网供应商也不是自愿披露资料,只是国安部门根据中国刑法提出索取。
*吴斌:条例存在灰色地带*
吴斌说,供应商在隐私政策声明中也说明了资料可以转移给执法机构,因此并没有违反香港的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他说:“基本上,IP位址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编排给用户电脑的特定机器位置,是关于没有生命的电脑,而不是关于个人。”
吴斌承认,香港的隐私条例存在灰色地带,如果互联网供应商披露使用者的IP位址时附带地址、电话等资料,导致使用者身份被确认,就可能违例。条例也未必能有效管制互联网供应商遵照境外执法机关的命令,提供个人资料。
*中国用雅虎信息做证据*
师涛2004年用电邮在互联网发放有关六四天安门事件的资料,2005年4月被中国大陆法院裁定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名成立,判处10年徒刑。判决书列出的一项证据是雅虎中国向中国国安部门提供的师涛传送电邮的互联网IP位址、日期、时间和用户名称。
代表师涛向私隐专员投诉的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对报告内容感到失望。他说,雅虎作为国际机构有责任保障客户资料,不能罔顾个人隐私权利,把资料提交执法部门。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胡丽云表示,记者经常会利用电邮跨境进行采访,这起事件对新闻工作者将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