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星期四表示,香港的基本法如同宪法,是社会的稳定基础,不可以轻率地修改。刚和乔晓阳见面的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对中文部记者说,乔晓阳并没有说反对修改基本法,而是认为基本法的修改不能抵触中国对香港政策的基本方针。
在香港的民主派提出政改方案,包括普选政纲以及由香港行政长官自行任命重要官员而不需北京任命之后,多位北京高级官员纷纷提醒香港人,不要轻易修改基本法。
*乔晓阳:不能抵触既定基本方针*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日前会见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等人。胡汉清说,会面期间乔晓阳表示,基本法如同宪法,不可能随意修改,此外,任何修改都不能跟中国政府对香港的既定基本方针互相抵触,而基本方针政策就是中英联合声明中关于基本法的规定。
胡汉清星期五接受中文部专访时表示,乔晓阳在香港回归10年之际就基本法提出几点说明,但是并没有回应香港民主派人士所提议的让香港特首自行任命其他重要官员。胡汉清说:“他就是说,基本法的修改不可以轻率。”
*黄江天:有需要就可以修改*
另一方面,香港法律界人士、曾经撰写《香港基本法的法律解释研究》的黄江天对中文部记者说,任何法律如果有需要、跟社会脱节,就可以修改,中国宪法在人大开会的时候也曾经修改过,而基本法在90年代通过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这个期间香港以及中国内地都在变化。
黄江天说:“基本法的第159条写得很清楚,法律的修改权属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求是,如果香港本地的立法会有三分之二议员多数同意、行政长官同意,可以交由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团提出,提案之后再由北京的全国人大表决。”
*王友金:特首任命官员不牵涉主权*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治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认为,由行政长官自行任命香港的重要官员并不牵涉国家主权的改变。
王友金说:“取消中央任命香港的重要官员跟基本法的修改是两回事,基本法是可以修改的。”
王友金说,中央任命行政长官,授权行政长官统治香港,如果民主派提议撤销这个任命权,就是违抗中央主权,但是现在民主派并没有这么提出,只是说在任命行政长官之后,让行政长官自行任命其他重要官员,这其实有助于香港的自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