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开始审议的物权法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这是中国共产党自从1949年建政以来首次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保障私有财产。
在经过14年的咨询讨论后,物权法于在星期四提交中国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并预料可能在下个星期获得通过成为法律。香港多家媒体星期五发表评论,大部份对这部法律寄以厚望,并希望以此推动中国真正迈向市场经济。
*明报:另一大步*
香港明报星期五的社论说:“如果物权法获得通过,意味着经过逾半个世纪的共产党执政,中国终于有了一部专门的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这一普世原则的确认,在依然奉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是石破天惊的突破,是迈向市场经济的另一大步。”
不过明报的社论说,中国的官商勾结的情况非常严重,物权法虽然是对近3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一种肯定,但这部法律所保护的一部份是非法私有化的国有资产,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引发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论争,中国领导层必须要高度重视。明报的社论认为:“值得思考的下一步应当是如何让人民享有较广泛的政治权利。没有真正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政议政,公平与正义难以在中国真正实现。”
*星岛日报:有待时间证明*
香港星岛日报的社论以“保护私产权,道路阻且长”作为标题。社论认为,目前不少人在中国投资主要是靠互信,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纠纷,由于产权法例含糊,有理说不清。社论说,物权法可以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更可以减少因为徵地而爆发的官民冲突。不过社论也认为,由于现实上的限制,新法规能够发挥多少预期效果,还有待时间来证明。
香港英文的南华早报星期五的社论认为,物权法对中国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社论说,毫无疑问,中国需要这部法律继续邓小平自从在1978年展开的改革开放政策,如果没有物权法,目前的胡锦涛政府所提倡的“在中国建立和谐社会”的远景就不能实现。社论认为,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与发展非常复杂,因为有相当大数量的国家财富集中于私人企业的手里,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获得法定上的拥有权,但是这些企业却倾注了大量资本来发展这些项目。社论说,如果物权法获得通过,最大的得益者是私人企业,但是在这部法律通过后当局应该怎样执行是目前最大的难题。
苹果日报星期五载文对物权法做出负面评论。文章认为,物权法允许县级以上政府在公共利益需要时徵用私人财产,也不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担心当局拥有太大的解释权,可以为所欲为。评论认为:“人身权利及私有财产在中国能否真正得到保护还有待地方官员素质的提高以及切实执行中央政策和法律规定,并不是制订一部物权法就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