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加大打击检察人员执法犯法的力度,要求强化对基层执法官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分析人士认为,在中共一党专制体制下,任何打击执法犯法行为的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国官方媒体报导,中国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纪律监察机构2006年加大力度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总共立案252件,涉及306人,结案230件,涉及284人,给予党纪检纪处份27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说,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决清除循私枉法、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害群之马”。
*重点查办利用职务牟取私利*
中国当局表示,2007年将继续重点查办检察人员利用职务牟取私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侵害民众利益的案件,建立规范执法责任制度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
观察人士指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但中国的法律执行者却常常破坏公正和秩序,蹂躏社会文明。在中国,对执法人员的选择没有严格的品行和专业要求,很多检察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经常以情代法,以罚代法,袒护和包庇犯罪人员。
北京政治评论人士刘晓波认为,中国检察人员执法犯法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而且屡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权力缺乏监督。刘晓波说,中国的法官、检察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官和检察官,因为在没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他们只不过是党权系统中的官僚而已。他说:“由于没有内部权力分立的监督机制,同时又缺乏社会方面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因此检察人员的执法违法实际上跟党内的官僚机构普遍的腐败属于同一个问题。”
*一系列措施收效甚微*
近年来,中国当局一直强调打击违法犯法行为的重要性,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收效甚微。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缺乏外来力量监督的情况下,中国当局针对检察人员的所有反腐措施都如同用自己的左手监督自己的右手,不可能收到真正的成效。
观察人士指出,中国的司法机构内部已经形成一个利益集团,因此无法追究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尽管中国当局强调对检察人员进行道德教育,但由于中共的传统说教早已丧失说服力,因此这种所谓“教育”不过是自欺欺人。
北京的政治评论人士刘晓波认为,对执法犯法行为的真正制约来自民间。他说:“民意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对执法犯法默不作声。对执法犯法,有些人会表达对这种事情的质疑,表达自己的不满,甚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法,起诉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从某种程度上,民间这种自发的力量是一个制约。
刘晓波说,目前推动中国政治进步和司法进步的主要力量来自民间,而中国当局在权威严重流失的情况下,有时会对民间的呼声做出某些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