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纪委1月10号通过的第七次会议公报宣布要对副处级以上官员进行婚姻及家庭子女财产情况的普查。有关人士认为,中共在反复发出各种反腐规定的同时,却没有监督机制,因此再多的规定也是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这份被称为中共反腐新战略的公报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不许以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赌博、委托他人投资证券等各种形式收钱敛财,并禁止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求不正当利益。
这是自1995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之后,中央规定再次大规模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婚姻家庭和子女的财政收入进行普查。
*借鉴他国经验*
官员财产申报已被证实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英国议会早在1883年就通过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
美国国会也在1978年通过《政府行为道德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政府官员提交个人财产状况,公布本人、配偶以及受抚养子女的财产情况。
*廉政公署模式*
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的南亚与大中华地区项目主任廖燃说,比起欧美大多数国家制订的反腐败法和司法体系来,中国的有关法律和司法体系既不健全也不完善,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很难稳、准、狠地打击腐败,追回被贪污受贿的黑钱。
廖燃说,透明国际认为,国家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突破现存的法律框架,集中资源治理腐败是目前国际反腐的一个趋势,而香港廉政公署则是一个模型。
廖燃说:“廉政公署是新加坡第一个成立的,在1950年代就成立了。但是为什么香港的廉政公署比新加坡的著名呢?这就是因为香港廉政公署第一次提出了惩治、预防和教育三者并重来打击腐败、治理腐败。而预防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思路就是中纪委出台的这么些措施。”
*从部份贪腐到无官不贪*
透明国际的廖燃说,不久前出台的中纪委公报是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发出的几千份大大小小、不断重复、试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最新措施。但是20多年来,中国的反腐没有取得多大成效,反而从部份官员的腐败发展成目前被观察人士称为的“无官不贪”的制度性腐败。
廖燃说:“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客观问题,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在转型阶段,每天每时都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每一项新的改革措施都是一个新的腐败机会。还有一个主观原因,就是中央出台约束各级领导干部,甚至是一般党员干部规定实际上有很多是不公开的,除了党员能看到以外,全国人民、大家是不能看到的。”
他说,比如中央对各级官员用车的限制,比如禁止干部子女经商的规定,都是以党内内部文件的形式发到某一级,其他人无从得知规定内容,又何谈形成监督?他问道,虽然中纪委最近开始对党外公开各种“不准”是个进步,但是又有什么机制来确保这些“不准”得到贯彻执行,从而使新的规定不再成为一纸空文呢?
*中纪委不同于廉政公署*
透明国际的廖燃认为,中共的中纪委不能与香港廉政公署相提并论,因为香港政府颁布了法律,赋予香港廉政公署法律地位。
廖燃说:“中纪委从法律地位上来说跟香港廉政公署不能相提并论。但是从中国宪法看,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处于领导地位的,从党的角度来管束它的党员干部总比它什么都不做,不管束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