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法庭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对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4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的原判之后,陈光诚的律师星期一到山东临沂和他会面,并且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申请。
中国官方媒体星期五报导,山东省临沂中级法院对陈光诚案件做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的原判,主要罪名依然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被老百姓誉为“赤脚律师”的陈光诚揭露临沂计划生育官员强迫妇女人工流产和绝育、以满足上级规定的人口控制指标的暴力行为后受到地方当局的打压。 2007年1月12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对陈光诚的一审判决。陈光诚在一审中被判处4年零3个月的有期徒刑。
*妻子:对判决有心理准备*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说,她对这个最终的判决结果有心理准备。她说:“陈光诚的案子是全世界都非常关注的案子,当局竟然做到这种程度。这个事情只是一面镜子而已,反映了我们这个小地方的执法环境以及老百姓的生活是什么情况。我觉得这些都很清楚了。”
陈光诚夫妇有两个孩子,大的三岁半,由袁伟静的母亲照看,小的将近一岁半,由袁伟静自己照看。除此之外,袁伟静还要照顾年迈有病的婆婆。袁伟静说,她现在被当局监视居住,出门都有人跟踪,她如果要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必须提出申请,并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当局威胁说,如果她超出当局允许的范围,随时都可能被抓捕。
*朋友:给盲人定罪不可思议*
陈光诚的朋友、维权活动人士胡佳对法庭的终审判决表示不满。他说,以所谓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给一个盲人定罪实在不可思议。
他说:“这就好比说某个盲人进攻了别人,打了别人。他没有这种可能性。在正常的、视觉没有问题的人面前,盲人处于完全弱势的状况。所以,我们首先认定这个结果是非常荒谬的;其次,陈光诚案子的每个步骤都是违法的。当地警方以国家黑势力的手段,用谎言、恐吓和暴力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这不仅限于陈光诚本人,还包括他的妻子、儿女、母亲以及亲属,甚至包括我们这些支援者和律师。”
胡佳指出,陈光诚的案件是一起侵犯人权、践踏公民自由和法律的恶性案件。他说,2008年山东省被定为奥运会的承办地点之一,届时他们会通过向国际社会的呼吁为陈光诚展开营救活动。
*律师:希望获准保外就医*
李方平和李劲松两位律师星期一前往山东临沂会见了陈光诚。李方平律师说,陈光诚目前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经常腹泻。
李方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允许他监外执行。他说:“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已经审结了,而且判决已经生效。但是,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包括他作为残疾人和盲人这个身体特质,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陈光诚监外执行,让他能够保外就医,因为就目前的状况,他无法生活自理。在监狱里,他需要有一个人专门护理他的生活,在家里也是这样。陈光诚这样的人出去,不可能对社会有任何的危害性。”
除了陈光诚的案子之外,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还有维权人士郭飞雄的案子。2006年,郭飞雄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在这之前,他一直在互联网上呼吁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郭飞雄的案子现在已进入起诉阶段。国际人权组织一直在呼呼中国当局释放郭飞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