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中,消除贫困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政府希望利用财税优惠办法来减少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消除社会的矛盾。
中国这五年以来,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及国民收入都在不断地提高。但是在令人瞩目的经济成绩单背后,中国广大的农民却没有充份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从2000年到2005年,GDP增长了5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58.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增长了29.2%。
中国多年来城乡的经济结构差异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中国的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农村。
*消除贫困任务艰巨*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指出,贫困问题是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总根源,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消除贫困任务相当艰巨。
他表示,近年来中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成为许多社会矛盾的焦点,尤其消除农村贫困问题最为突出,成了影响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屏障。
*以税收措施调节差距*
星期二在北京举行的[促进减贫的财税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上,王力建议利用税收措施来调节差距,实现减贫,其中包括减税、免税的优惠办法来增加工作岗位、提高收入,同时也要调节个人所得税和消除不合理的税收措施。
王力说:“自今年起,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0元提高至1600元,并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必须实行自行纳税申报,有效地减轻了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强化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
*结束两千多年征收农业税历史*
在促进农村消除贫困的措施方面,王力提到政府已经消除了农民每年需要承担的近500亿的农业税,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对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历史。
王力说:“但是农民的收入仍然很低,提高农民收入仍然是当前中国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税收政策仍然需要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减少农村贫困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马和励:光靠减轻纳税负担还不够*
这次的第一届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由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举办,并且得到英国国际发展部的支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中国代表马和励指出,联合国举办这个项目的目的是支持中国在财政支出与收入方面进行有利于减贫的改革,以及促进改革政策更加有利于减贫,并得到有效的实施。
马和励表示,他最关注的就是中国的农民如何脱离贫穷,提高生活水平。他认为,中国政府减免农业税是一个重大的减贫措施,农民的收入从去年开始有所增加,也许今年还会再提高。但是他指出,光靠减轻农民的纳税负担是不够的。
马和励说:“需要寻求途径,来满足农民在健康、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而这就需要钱。需要钱的意思,就是国家要把经费转移到最需要的地方。”
*城乡差距继续扩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2006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测,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今年的增幅将低于去年的增幅,在城市仍然保持较高增幅的情况下,今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一篇《中国将加大力度关注低收入人群和贫困者的未来》文章指出,2005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是3.22比1,而如果将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考虑在内,实际差距远远超过这个比例。中国东部最富省份和西部最穷省份的人均GDP差距达到1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