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际人权组织星期三对中国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表示欢迎,同时也认为中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死刑改革,最终达到废除死刑。有的人权组织还呼吁中国公布每年判处死刑的数字。不过,有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在中国废除死刑并不现实。
中国人大星期二通过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死刑核准权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死刑核准权改革*
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和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都对中国的这一改革表示欢迎,但同时也警告说,如果中国不在死刑问题上做出更广泛改革,把死刑的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还有可能进一步巩固中国的死刑制度。
中国维权律师莫少平在接受中文部采访时表示,对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应该做出正面评价,这也是很多学者和司法工作者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呼吁才最终实现的目标。
莫少平说,这一改革起码有两种意义,“第一项是有利于中国法制的统一,因为死刑核准权的下放确实导致了各地的高级法院对判处死刑掌握的尺度差异非常大。所以我认为,收回核准权的第一个意义是有利于法制的统一,特别是对死刑的把握尺度的统一。第二,我觉得它的积极意义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少杀和慎杀的作用,因为既然由最高人民法院来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那么它本身从理解死刑本身的意义来讲可能更侧重于少杀和慎杀这方面的考量。所以这两点我认为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公布判死刑数字*
大赦国际亚太区总监成佩兰说,大赦国际希望中国的这项改革是朝着全面废除死刑方向迈出的一步。她说,只有废除死刑,中国才能保证无辜的人不会被处死。人权观察也呼吁中国废除死刑。该组织亚洲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还说,除非中国公布每年判处死刑的数字,否则目前的改革就没有什么意义。
北京的莫少平律师认为,仅仅把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核准并不是对死刑改革的最终目标。他表示,除了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之外,还应该在实体上对死刑这种罪名予以修正。
莫少平说:“现在中国刑法上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罪有68种,原来是20多种。新修改了刑法以后变成60多种。那么,从绝对量上来说涉及到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是比较多的。如果说要真正做到少杀和慎杀,就应该从实体上再做进一步的修改。也就是说,对有些非暴力型的犯罪应该尽量减少死刑的使用,这是我个人的观点。第二,如果取消死刑,这个起码目前在中国可能还是难以达到,而且也确实可能并不为公众一下子能够接受。所以,我觉得取消死刑的这种呼吁在中国目前来讲或者相当一段时间来讲,它可能确实没有可行性。”
*估算中国死刑案例出入大*
莫少平律师还说,他觉得中国确实应该公布每年判处死刑的数字,而不应该把这种数字作为国家国家机密。他说,很多国家实际上对本国判处死刑的数字是不保密的,公众都可以了解,也可以让世界了解。
由于中国不公布判处死刑的数字,因此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判处死刑的数字的估计存在很大的差异。大赦国际根据中国媒体的报导推算出来中国去年判处死刑的数字为至少1770人,而人权观察和许多专家估计,中国每年判处死刑的实际数字可能高达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