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其他四名高级法官因收取贿赂和生活腐化而被收押。
香港南华早报说,除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其他四名高级法官被警方收押外,在这起深圳市历来最大的贪腐案件里,可能有更多的司法人员面临调查和起诉。
香港南华早报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洪泉被控提拔那些向他行贿的属下,其他四名高级法官被控为被告做出有利判决来换取贿赂。
*破产案件 有利可图*
调查人员在其中一名张姓法官的家里找到120万元港币和30万元人民币的现钞。这位法官的私人不动产价值估计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除此以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洪泉和张姓法官还被控“生活作风腐败”,包养情妇。这两名法官都是负责处理被认为是最有利可图的破产案件。
香港南华早报引述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来源说:“破产案件涉及巨额金钱,有些案件可能牵涉几十亿元人民币,给这些法官提供了索取贿赂的大好机会。”
*三权分立*
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起法官索贿受贿案,北京思源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曹思源认为,如果不能从制度面着手,采用三权分立的办法,中国司法界的黑暗是永远不可能解决,而三权分立又分大小,大的是指整个政治体制上的三权分立,小的则专指法院、检察院和警察局。
他说:“如果你不三权分立,那么就很难得到有效监督。所谓小三权分立,就是指法院、检察院和警察局,这三者之间也要三权分立,使破案的,起诉的和审判的,三者之间有分工,也有互相监督,就不容易一手遮天了。
“因为现在的国内体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什么安全局、司法局的上面,还有一个婆婆,这个婆婆就是司法委员会。这个司法委员会并不是国家机构,而是党的机构,那么这样一来,他们之间的监督当然就比较脆弱了。”
*制度制约*
南华早报说,深圳的这起法官被收押的事件其实只是中国大陆越来越普遍的司法腐败的最新例子。仅仅在两个月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也因为收取贿赂而被拘押。
曹思源强调,除了制度上的制约,教育对防止法官贪污腐败毫无用处。他说:“仅仅靠教育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制度来制约,那些贪官难道不懂吗?不是不懂啊,利益所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