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官员本星期表示,拟议中的扩大对中国出口的限制条例符合国家安全利益,不会造成美中贸易进一步失衡。但是工商界人士认为,新的管理条例将使美国在美中双边贸易中的优势丧失殆尽,严重损害美国的商业利益。
*草案拟加强高科技出口控制*
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今年6月推出的有关修改出口行政管理条例的建议草案,目前仍然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草案建议,出于国家安全利益的考虑,对于某些出口到中国的涉及军工、生化、核工业和导弹等行业的技术和产品实行许可审查制度,加强对这些项目的出口控制。
拟议中的控制条例草案出台之后,引发美国企业界的强烈反弹。华盛顿国际贸易协会10月5号举行研讨会,邀请美国商务部官员和工商界人士讨论条例草案的利弊得失。
*商务部:不会影响美中贸易*
商务部负责出口管理的副助理部长马休.鲍曼首先介绍了加强对中国出口管制的目的。他表示,促进对中国民用技术和商品的出口,但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中国利用美国技术和产品加强其军力建设是美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新的出口管制条例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出口的控制。
他说:“条例列出另外47种技术和产品,这些项目原本列在控制恐怖主义的清单上,向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国家出口这些产品需要许可证。现在,我们和国防部一起把这些产品视为有可能加强中国军事现代化的项目。所以新条例草案规定,向中国出口这47种产品需要申请许可证。”
针对产业界人士担心,这种管制条例将影响美中贸易的平衡,鲍曼强调,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根据以往对中国武器禁运的经验,要求出口许可审查的部份和对中国出口的总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他说:“美中贸易统计数字能够证明这一点。2005年美国向中国出口了大约410亿美元的产品,其中只有25亿美元的产品需要申请许可证,仅占全部出口的5%。在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只有价值1250万美元的产品被驳回。很显然,美国出口到中国的绝大部份产品并不需要许可证,因此,美国的出口管制和美中贸易中的巨额赤字并没有直接联系。”
*业界:控制企图达不到目的*
商务部扩大对中国出口管制的条例草案以及商务部官员的说明,似乎很难在工商界得到响应。全国外贸委员会主席威廉.莱因施说,如果布什政府打算利用这个条例限制中国得到清单上列举的产品和技术,那么这种企图肯定达不到目的,因为中国可以轻易地从美国任何一个盟友那里得到这些产品。
他说:“如果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不参与中国军力建设的合作,那么我认为美国这样做得不偿失。根据多方面的研究,我们确信,美国在实行这个政策的时候注定是单边的,不会在我们的盟友中找到任何国家来对中国出口进行控制,英国和日本不会,更不用说芬兰、瑞典、德国和法国了。”
*未考虑对政治外交影响*
曾经担任商务部副部长的莱因施进一步指出,扩大控制对中国出口的措施也没有从美中关系的全局来考虑问题,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反应,没有考虑到这样做对两国政治和外交关系的影响。
斯蒂芬.拜克尔是国际著名的宝维斯律师事务所(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国际贸易部主任,向政府和私人公司提供国际商法方面的咨询服务长达25年。他认为,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商务部的新条例是根本行不通的。
他说:“对于一个美国并没有实行贸易禁运的国家,你如何有效控制对它的出口呢?20多年前,美国对前苏联出口任何商品都需要许可,但是,当时我们和苏联也没有多少商业交往,与现在美中贸易联系不可同日而语。目前,许多美国公司在制造业产品加工方面完全依赖中国,或者正在中国市场奋力与欧洲、日本和韩国竞争者拼搏。在这种情况下,扩大对华出口的限制无疑是牺牲美国的商业利益。”
*美优势将丧失殆尽*
来自北维吉尼亚洲的高科技公司代表也表示,电脑软件、生化、和航天航空等高科技公司将是对中国出口限制的最大受害者,如果拟议中的条例正式成为法规,美国在美中贸易中的优势将丧失殆尽。
商务部副助理部长鲍曼表示,在这项条例正式生效之前,政府还会进一步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