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商人郭台铭在深圳的公司向上海两名记者提出索赔3千万元人民币,并通过法院冻结了这两名记者的财产。这是第一次由台湾公司针对大陆记者个人而提出的涉及上千万元的索赔案,引起中国新闻界和产业界的广泛关注。
这个案子的双方是两个中国大陆的法人实体:原告方是深圳鸿富锦精密工业公司,被告方是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发行报纸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王佑和编辑翁宝,起因是记者王佑采写、翁宝编辑6月15日在报纸上发表了报导《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
鸿富锦公司是富士康的全资子公司,富士康公司是台湾鸿海公司在大陆投资的高科技企业,控制鸿海公司的是台湾科技首富郭台铭。
*富商郭台铭每日工作15小时*
据《财富杂志》调查,郭台铭身价是23亿美金,仅次于27亿的王永庆。台湾《天下杂志》报导,郭台铭经常在深圳公司工作,每天工作15小时。
第一财经日报的报导是大陆第一个全面报导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像的。
鸿富锦公司7月因公司名誉受损而状告两名记者,向王佑索赔两千万元人民币、向翁宝索赔一千万元人民币,并通过深圳法院冻结了两名记者在上海和广州的房子、汽车和存款等资产。据信这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纠纷案。
*报纸全力支持记者应诉*
第一财经日报在自己的网页上发表声明说, 两名记者的报导属于职务行为,报纸坚决支持记者,全力应对鸿富锦的诉讼。
该报的法律顾问张娟娟对中文部记者说:“我们报纸首先是全力支持两位记者去应诉。我们报纸认为,记者的这个行为是职务行为。对于富士康以这么高的索赔额向记者个人索赔这种行为,报社是予以谴责的。”
*原告将统一答复媒体询问*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星期二上午对记者说,他对富士康行为表示气愤,他们会坚决捍卫记者的权益。新浪网记者援引秦朔的话说,富士康应起诉报社,告个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他说,富士康此举是想威吓记者,势必引起众多新闻从业者的公愤。
原告鸿富锦公司的法律顾问谷啸对中文部记者说:“这些事情你可以通过媒体来了解。我们这边就是说,针对各个媒体不做单独的回复。”他说,公司将以公司发言人的形式尽快举行记者会,对媒体做一个统一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