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时报前北京助理赵岩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被关押近两年后,星期五上午在北京开庭宣判。检查院指控赵岩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被认定不能成立,但是法院仍然以诈骗罪判处赵岩有期徒刑三年。赵岩的律师和家人均坚持赵岩无罪,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北京市人民检查院第二分院指控赵岩的两个罪名,只认定了其中的一个。
*法院未认定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
赵岩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在接受中文部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检查院指控赵岩的第一项重罪,也就是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没有予以认定,认为是证据不足,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成立,采信辩护律师对赵岩做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他说,但对检查机关对赵岩的第二项指控,就是诈骗罪,予以认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到2007年的9月15号。
莫少平律师表示,如果法院认定了检查机关对赵岩的第一项指控,也就是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那赵岩的刑期起刑就是10年,如果法院认定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话,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可被判死刑。
莫少平说:“法院对检查机关对对赵岩的第一项指控,这项重罪的指控没有予以认定,我作为辩护律师,我认为法院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判决。”
*辩护律师认为诈骗罪指控证据不足*
对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了赵岩构成诈骗罪,认定了检查机关对赵岩的第二项指控,莫少平表示,作为辩护律师,他仍然不能赞同。他说:“我仍然认为检查机关对赵岩诈骗罪的指控仍然证据不足。”
赵岩的姊姊赵坤不同意法院认定的罪名。她说:“我认为那个罪名是不能成立的。钱没有给到他手里,他自己也不承认。”
莫少平表示,检查机关对赵岩的第二项指控诈骗罪主要指的是2001年的事,赵岩当时任百姓信报北京记者站的站长。赵岩对一个叫冯善臣不服劳动教养的案件进行了调查。法院认定赵岩是私自接受冯善臣的委托,利用担任百姓信报记者的身份前往吉林省前郭县去进行调查,而且法院认定赵岩对冯善臣谎称自己可以通过国务院法制局熟人为其解除劳动教养的决定,并因此收取、或者说骗取了冯善臣两万元人民币。但是后来赵岩并没有帮助冯善臣办理这个事情。
莫少平说:“这个认定呢,我从赵岩辩护律师这个角度来讲,我认为这个认定实际上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我们也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也就是赵岩本人也从来没有承认过他收取过冯善臣的两万块钱。我们也向法院提交了证据证实这一点。那么,法院仍然是对此予以认定,这一点我从辩护律师这个角度,我是不同意的。”
*赵岩可能提出上诉*
莫少平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变化,赵岩会提出上诉。按中国的法律规定上诉的决定权在当事人自己。律师可以提出建议。但是最终上诉的决定权是赵岩自己来决定。
香港媒体报导,纽约时报在2004年9月7日率先披露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将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卸下中央军委主席职务。10天后,纽约时报研究助理赵岩在上海以涉嫌泄漏国家机密罪被捕,近两年来,赵岩案引起了国际舆论、人权组织的广泛关注。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在接受中文部记者采访时认为,泄露国家机密首先要搞清楚谁是国家机密保守秘密的义务人。如果一个记者或者是一个老百姓,他本身并不负有保守特定国家机密的这样一种法定的义务。实际上,领导人更替,或者选举这样的事情,可能应该是完全公开的事情,每个人都会关心谁做国家主席,谁做军委主席。如果这就被当做国家机密,不太合适。
浦志强说:“我相信安全机关对于什么是国家机密他们有一个专业上的判断。那么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侦查赵岩这个案件的过程中,他们有没有注意到赵岩所做的事情,事实上不属于国家机密的范畴。这样事实上,国家机密这样的范围定的过宽,它会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力,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