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京一家法院星期三对南京大屠杀中国幸存者状告日本出版的书籍损害了自身名誉、要求作者和出版社赔偿损失的诉讼案做出判决,判处日本两名作者和一家出版社提供赔偿并停止出版。这是首例由中国司法机关对南京大屠杀相关案件作出的判决。不过鉴于中日两国没有签署司法协定,判决能否得到执行尚不清楚。
日本朝日新闻报导,原告77岁的中国女性夏淑琴以日本出版的2部有关南京大屠杀书籍中称其“不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使其名誉受到损害为由,把两名日本作者和一家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160万元并在中日主要报刊刊登道歉广告。
*裁决要求被告赔偿160万元*
原告辩护律师透露,星期三中国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面认定原告的主张,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160万元,并且停止在日本国内继续出版该书籍,还要在中日6家主要报刊登出道歉广告。
被告是1998年出版了《彻底检验“南京屠杀”》一书的作者、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同在1998年出版的《“南京屠杀”的重大疑问》一书作者松村俊夫以及出版该书的展转社。
日本国内对南京大屠杀存在争议,主要是针对南京大屠杀中国受害者人数以及大屠杀是否属实。日本国内有的将南京大屠杀称为“南京事件”。
*日本书籍称夏淑琴为“假证人”*
该案件原告夏淑琴2000年提起诉讼。她说1937年日军攻打南京时,全家9口人有7口被日军杀害,她是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日本的上述书籍说她是“假证人”。
有关南京大屠杀诉讼,在日本国内曾有其他中国女性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不过中国司法当局对南京大屠杀诉讼做出判决尚数首例。
原告一方当天没有出庭,鉴于中日两国之间没有签署承认双方民事判决效力的司法协定,即使原告胜诉也不能强行执行判决。星期三的判决能否得到执行目前尚不清楚。
另据报导,中国当局没有允许日本记者在法庭内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