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曾荫权表示,在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可能模式上,他们已经形成共识。观察人士认为,这是香港政制改革的一个进步。
*从原则性讨论进入具体讨论*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日前在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会议后表示,委员会对行政长官普选可能模式的讨论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从原则性的讨论,进入具体的讨论。
曾荫权说,策发会就行政长官普选的模式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必须按照“基本法”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选人,然后由市民以普选方式产生行政长官。
策略发展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专门负责从宏观、前瞻的角度探讨香港长远的发展规划。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是策略发展委员会属下的4个小组委员会之一,其职权范围为“就政治发展及提升管治质素的路向和策略,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并就具有策略意义的政治发展及管治课题进行研究”。
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另外还有两位官方代表和39位非官方代表。
曾荫权说,他们已经收到有关行政长官普选的7种不同方案,下一步将对具体细节及个案进行研究,特别是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提名机制。曾荫权说,特区政府将在明年就委员会的讨论做总结报告,为推动香港政制发展提供一个基础,让香港社会有更清晰的方向,继续朝着普选目标迈进。
*李少民:政制改革向前迈一步*
李少民是美国欧道明大学讲授国际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教授,曾在香港城市大学执教多年。他说,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再由市民以普选方式产生行政长官,是推动香港政制改革的进步。
他说:“我认为这是一个变化。但是,我猜想这是中央定的,不是曾荫权自己想出来的,因为香港的政制体制,他怎么能自己胡乱想呢,一定要请示中央的或者一定要猜中央怎么想,能不能迎合中央的想法。退一万步讲,他一定猜到中央有这方面的意图,让他去试,他才敢试呢。”
*特首提名能否反映民意所在*
李少民教授表示,由香港市民,而不是过去的选举委员会决定行政长官,是迈向香港政制民主的重要步骤,但行政长官的提名委员会能否代表香港市民真正和绝大多数的民意,才是确定行政长官能否代表民意的关键。
他说,如果提名委员会仍像过去那样秉承中央的旨意,提名中央属意的候选人,即使最后行政长官是由市民普选决定的,也很难说行政长官能真正代表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李少民说,香港回归以后的特首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名,超过半数委员支持的候选人当选。在上一次的特首补选中,曾荫权获得了由800人组成的选委会中710位委员的支持。由于他是唯一的一位候选人而自动当选。
以普选方式产生香港行政长官是香港政制改革的核心。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尽管香港泛民主阵营多年来一直在推动行政长官的普选,但中央政府已经排除2008年香港行政长官的选举将以普选方式进行的可能性。被喻为“香港良心”的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最近表示,她希望政府能尽快制定香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的时间表。
香港特首曾荫权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愿对香港能否在2012年实行市民直接选举行政长官的问题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