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日前发表低调简讯,称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职。中国国内的一些新闻媒体近日对这种含糊其词的说法和处理方式表示不满。不过,分析家认为,在北京政府全面加紧控制的情况下,中国新闻媒体不会得到揭露报道贪污腐败的自由。
*对刘志华案陈述含糊不清*
中国官方媒介早些时候报道说,“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
在中国国内的许多民众以及观察家看来,“生活腐化堕落”是一个非常含糊笼统的说法。另外,他们也不清楚官方所说的“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到底是什么意思。
中国实行新闻媒介由中共中宣部全面控制的政策,高级官员贪污腐败问题属于敏感问题,新闻界不得擅自报道。只有在政治上已经倒运的官员才会出现在官方新闻腐败贪污的栏目之下。
刘志华是北京市主管房地产建设和奥运会建设的官员。中国公众普遍认为,在当今中国,主管工程建设、市政建设的官职都是肥缺,说担任这种职务的官员贪污腐败一点也不令他们惊讶。
*大众传媒出现罕见质疑*
但是,自从刘志华案件曝光之后,官方控制的大众传播媒介对当局闪烁其辞的说法发出了罕见的质疑。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发表的署名艾琳的文章说,“以一个‘生活腐化’来进行概括‘刘志华这样的案件’,确实难以令人信服。至少,有这样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深思。对刘志华们的权力监督是否失控,刘志华们的权力有没有受到监督,对刘志华们问题的反映有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分析:应属个别现像非当局开禁*
人民网发表这样的呼吁舆论监督的文章,是否标志着北京政府有意放开舆论揭露中国政府的阴暗面呢?在香港的时事评论家柳三禅认为,就中国现在的政治大格局来看,中国的新闻媒体恐怕现在不会得到这样的自由。
他说:“北京政府方面现在允许对自己的阴暗面做出大规模的报道,恐怕还是很难。”
观察家们多年来一直认为,在中国长期的一党专制制度之下,贪污腐败是必然的,贪污腐败的官员只要有政治保护就可以肆无忌弹,只有在政治上倒运的官员才会以贪污腐败、生活腐化堕落的罪名被治罪。
*对地方官员杀一儆百?*
香港时事评论家柳三禅认为,现在的各种迹象显示,刘志华案件也不例外。他说,以胡温政权现在要求房地产业降温,但是,房地产业是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的肥肉,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地方官员在对胡温进行抵制,刘志华案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发生的。
他说:“现在中央制服地方官员的办法不多,我想,现在的刘志华案也属于杀鸡给猴看的一个方面。前些年,北京打压上海的时候,上海也是抗拒得很厉害。上海因为背后由江泽民支持,最后也没有处理谁,只是处理了一个周正毅。现在显然是胡温要拿刘志华开刀。”
由于中国新闻媒体受到当局严密控制,人们无法了解刘志华案件的详细情况,不清楚刘志华所谓的生活腐化堕落的说法,到底有多少实情,多少是水分,多少属于他的个人行为,多少属于官员的普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