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日本遗留在中国的毒气弹泄漏事件中国受害者来访东京,呼吁日本政府向受害者提供医疗、精神以及生活等全面经济援助。受害者辩护律师团表示,调查显示,受害者目前的身心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善,并敦促日本政府制订援助对策。
2003年8月4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一个建筑工地发生原日军二战期间遗弃在中国的毒气弹泄漏事件,造成1人死亡43人中毒的重大伤亡事件。日前来访东京的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和吉林省敦化市的毒气弹受害者一行星期二在东京举行记者招待会。齐齐哈尔毒气弹事件受害者丁树文(26岁)表示,事件发生近三年,他的身体仍得到恢复,精神以及家庭生活都受到极大影响。他说,他家有六口人,毒气弹带走了家庭的笑容。
*37人丧失劳动能力*
此次来日本的受害者除了齐齐哈尔8/4事件受害者丁树文和冯佳缘以外,还有吉林省敦化市受害者刘浩。冯佳缘和刘浩都只还是13岁和10岁的儿童。他们说,毒气弹中毒以后,他们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跑跑跳跳,快乐的生活了。
日本辩护律师团说,今年3月在日本民间资助下对受害者进行的调查得知,齐齐哈尔8/4事件受害者的身体和生活状况至今不见改善,38名成年受害者中有37人失去劳动能力。他们的医疗费和生活费只能依靠日本政府在事件发生以后发给受害者的补助费,估计这笔费用也只能维持两至三年。
吉林省敦化市两名在河川游玩的儿童也于2004年受到毒气弹的伤害。
*受害人走访未得满意答复*
日本律师团表示,中国受害者此行访日的目的是在8/4事件发生3年索赔权失效之前敦促日本政府制定援助受害者的具体对策。受害者上周六抵达日本以后者走访了日本内阁府以及日本自民党政治家,但是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
辩护律师南典男表示,作为受害者的代理人,他不能放任索赔权失效。南典男律师说:“如果日本政府在8月之前没有拿出具体援助对策,将考虑付诸法律手段阻止索赔权失效。”
*日本无帮助受害者具体对策*
为了销毁原日军二战期间遗弃在中国的毒气弹,日中两国1999年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方表明将履行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为销毁化武提供所有必要的资金与技术。
不过在如何援助化武毒气弹受害者问题上,日本政府没有制定具体对策。日本律师团提出,援助对策应该包括医疗和生活等多方面,可以参照日本国内以及国际上对战争受害者提供的援助制度。律师团还提出,为受害者提供援助不仅使受害者个人受益,同时也有助于日中关系的改善。
中国毒气弹受害者一行将于星期天结束访日行程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