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联邦地区法院6月28日宣布,陪审团未能就串谋和资助人口偷渡的被告郑翠萍犯有挟持人质罪达成共识。法官宣布,10月28日对郑翠萍已定罪名进行宣判。检方如果继续对郑翠萍提起挟持人质罪的诉讼,法官届时将重新遴选陪审团,单独审理这项控罪。
*法官宣布“流审”*
参加审判“金色冒险号”偷渡案参与者郑翠萍的陪审团成员从6月13日到28日两个星期期间无法就指控郑翠萍的挟持人质这项罪名达成共识。法官莫卡锡28日宣布,对于这项罪名的审判“流审”。
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说,所谓“流审”就是指审判无效。在美国的刑事审判中,12个陪审团员必须作出一致的裁决,或者有罪,或者无罪。在审判过程中陪审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陪审团就变成了分裂的陪审团。
李进进说:“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控方不撤诉,坚持要进行审判,法庭也可以宣布以前的审判是无效的,就是所谓的‘流审’。”
*对已定罪名宣判后再继续开庭*
莫卡锡法官还宣布,今年10月28日将就陪审团已达成的三项罪名对郑翠萍作出裁决。在此之前,今年6月21日,陪审团已经就指控郑翠萍串谋、洗钱和接受勒索赎金三项罪名达成共识,并对另一项与“金色冒险号”船直接有关的洗钱指控宣布无罪。对于挟持人质罪,陪审团却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由于检方不放弃继续对郑翠萍的挟持人质罪进行起诉,法官表示将在10月28日对三项罪名作出宣判之后才得以重新遴选陪审团,单独就挟持人质罪进行开庭审理。这项罪名是对郑翠萍5项指控中最重的指控,如果成立最高可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