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会表决通过修改婚姻定义法案,从而使得加拿大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星期二晚上,加拿大国会众议院以158票赞成、133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三读通过了由执政的自由党政府提出的修改婚姻定义法案。这项法案把现行婚姻法中“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这一定义修改为“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从而为同性婚姻提供了法律基础,也使得加拿大成为继比利时、荷兰之后、第三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在投票后表示,这项法案的通过标志着保障人人拥有平等权利的“自由与人权宪章”在婚姻领域得到了落实。
马丁说:“我们是个尊重少数人权益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徵是毫无选择地保护少数人的权益。这样做是正确的,这也是今晚表决的核心。”
*反对党强烈反对同性婚姻*
修改婚姻定义法案自提出以来,在加拿大社会各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反对党保守党及一些宗教团体和少数族裔团体持强烈的反对立场。保守党领袖哈珀在星期二晚上表决之后表示,在明年年初举行的下届联邦大选中,加拿大人将用选票表达对自由党政府的不满。
哈珀说:“对一些加拿大人来说,这项议题将成为下次大选的主要议题。我们有机会在下届国会重新审核婚姻定义。”哈珀承诺,如果保守党赢得下届大选上台执政,他将会再次修改婚姻定义,维护传统的婚姻概念。
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加拿大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的人数大致相同。新法案同时规定,各宗教团体和政府工作人员等,有权拒绝为同性恋人士主持婚礼。
从技术上说, 众议院通过的修改婚姻定义法案还要经过参议院批准并经总督签署,才能正式生效。但加拿大的参议员都是由加拿大总理任命的,其中自由党员占绝大多数,因此外界预计,参议院会顺利批准这项法案。而总督签署更只是一项礼仪形式,因为加拿大的法律规定,总督无权拒绝签署国会通过的法案。
事实上,在国会通过修改婚姻定义法案前,加拿大13个省和特区中,已有9个省和特区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并向同性恋者发出了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