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就难民申请被拒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这是赖昌星为取得难民身份所作的最后一次法律努力。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证实,已在上星期五收到了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交来的赖昌星上诉申请书及全部附件。
今年4月14日,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法庭驳回了赖昌星就他的难民申请被拒提出的上诉。赖昌星有权在60天内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最后一次上诉。根据规定,向最高法院上诉的案件必须对加拿大具有重大影响或重要意义,否则最高法院将不予受理。
*辩护律师提四个问题*
马塔斯在为赖昌星起草的上诉书中表示,如果赖昌星一案在中国极为重要,那么对加拿大最高法院来说,也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在上诉书中,马塔斯提出了四个对加拿大司法系统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提请最高法院通过审理赖昌星上诉案来作出澄清。这四个问题是:应该由谁来负责证明外国官方提供的审讯证词不是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难民申请人是否有权了解自己被本国官方指控的罪名;政治犯罪的定义是什么;外国官方免于死刑的承诺是否可以理解为并未承诺免于酷刑虐待。
赖昌星律师小组的另外一位律师安士利认为,赖昌星上诉书提出的问题很有份量,相信最高法院会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安士利说:“我认为,他可能会首次得到一次由真正可以信任的法庭所给予的公正审理。所以,我有理由表示乐观。”
*辩护律师称中国司法很黑*
曾在上海开业多年的安士利表示,如果不是亲身体会,加拿大人一般难以想象中国司法界的黑暗,他说:“毫无疑问,他们获取的证据大部份是通过刑讯逼供、威胁、长时间审讯等手段取得的。这是中国警方取得证据的方式。所以,我认为这些针对他(赖昌星)的所谓证据,实际上毫无价值。”
中国官方指控赖昌星走私逃税达800多亿元人民币。2002年2月,加拿大难民法庭根据中国官方提供的证据,认定赖昌星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拒绝了他的难民申请。赖昌星先后向加拿大联邦法院和联邦法院上诉法庭两次提出上诉,结果都被驳回。
加拿大最高法院将在3至6个月内决定是否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如果获得受理,赖昌星将等候排期审理,等候时间可能需要一至两年;如果拒绝受理,加拿大移民部将为遣返赖昌星展开风险评估。由于加拿大法律禁止把人遣返到可能被判死刑的国家,中国官方曾向加拿大作出书面承诺,保证赖昌星回到中国后不会被判死刑。但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认为,中国的承诺不可信。涉及远华案的人士中,已有8人被处决,另有18人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