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峡时报》驻香港记者程翔被中国当局以涉嫌窃取国家机密罪扣押后,他的案子是否能很快进入司法程序、身为香港公民的程翔能否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这些问题令人关注。
程翔被中国当局以涉嫌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罪扣押后,负责出版《海峡时报》的新加坡报业控股集团从香港为程翔聘请了辩护律师。星期三,《海峡时报》编辑和辩护律师一起与程翔的妻子在香港会面,讨论如何进行有关的法律程序。
新加坡报业控股集团公关部副总裁吴爱明说,他们正在竭尽全力为程翔的家人提供道义和法律上的支持:“程翔的健康和安全状况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和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以及新加坡驻华使馆保持联系。我们欣慰的是中国当局向我们保证会确保程翔的安全。我们希望尽快查明事情真相,让程翔能回到我们中间来。”
*香港记协要求港府干预*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张炳玲也表示,该组织要求香港政府对程翔的案子进行干预。她说:“我们写了一封信给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要求他向大陆了解程翔现在的情况,我们还去了中联办,希望它通过港澳办事处深入了解程翔在大陆被扣的事情。外交部发布的声明指控他是间谍,但具体内容是什么,香港记者协会完全不知道。”
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唐英年日前对媒体表示,特区政府严守“一国两制”的机制,并根据这一原则呼吁所有香港市民到内地的时候必须严守内地的法律。但是,他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特区政府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提供协助给予他们的家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特区政府不能干涉内地的执法及司法程序。至于程翔的案子是否进入司法程序,李少光说,案件的详细情况现在仍在了解之中,不便在此时说明。
*中港两地法律不通用*
经常参预有争议的案件,包括政治犯案件的中国刑事诉讼律师莫少平解释说,香港法律只有在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和结果地在香港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他说:“如果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都是在香港,第一,大陆的司法机关是没有管辖权的;第二,是不是构成犯罪也不能按照大陆的刑法,甚至法律程序上也不能按照大陆的刑事诉讼法来处理这个案件,这是非常明确的。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不适用大陆的刑法和刑诉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只能适用香港本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莫少平律师说,如果此案涉嫌的犯罪行为和结果地都在中国大陆,那么情况会完全不同:“如果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在大陆,大陆的司法机关应该有管辖权;第二,可以适用中国大陆的法律,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第三,如果他还有外国人的身份,那么中国司法机关在对这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和审理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国所加入的国际公约,包括维也纳领事公约,也就是说,它必须及时通知所在国的领事,这些领事有权探视他,而且有权向中国司法机关了解他的案情,甚至可以去旁听。”
由于程翔既是香港居民、又是新加坡永久居民,而且持有英国海外国民护照,因此,他的案子究竟如何处理,现在还有待观察。
*扣押程序不透明*
另外,在扣押程翔的法律程序上,美国刑事律师、纽约大学教授孔杰融批评说,中国当局采取了最不透明的方式:“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事情的真相。中国政府对程翔提出某些指控,例如他从事间谍活动,而且收取了很多报酬,又说他已经对这些罪行供认不讳。但是,按照我从事这类案件的经验,澄清事实真相在现阶段非常困难,他们提出的指控有时是正确的,有时是错误的。由于中国当局在这类案件中不允许律师、家人或朋友不受限制地和被扣押的人见面,所以现在要想了解案子的真相几乎是不可能。只有等到警察结束调查、案子转到检察院后,律师才有机会和当事人会面。”
孔杰融律师还指出,所谓的“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罪”使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权力过于武断,例如警察有权决定某个案子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是否可以和律师会面,警察甚至也不遵照规定,通知被扣押人的家属他们的亲人究竟犯了什么罪、以及被关在什么地方等。
*北京试图制止敏感消息外泄*
另外,《纽约时报》驻北京办事处新闻助理、中国公民赵岩去年9月也同样被中国当局以涉嫌非法窃取中国国家机密罪扣押。自那时以来,他还没有被允许和辩护律师、家人、朋友以及雇主见过面。
《纽约时报》为此案聘请的法律顾问之一孔杰融说,赵岩的案子目前已经移交检察院,是否对他提取公诉很快就有结果。孔杰融律师对赵岩和程翔这两个案子进行了比较。他说:“赵岩案和程翔案都是很敏感的政治案件,在这两个案件中,中国政府似乎对它所认为敏感消息的泄露非常关注而且试图加以制止。虽然中国政府使用了刑事诉讼程序,但是他们没有给予这两位嫌疑人为自己辩护的公平机会。”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星期四在例行记者会上谈到程翔在中国被逮捕一事时表示,中国将会依法办理程翔案。他说,根据他目前所掌握的情况,香港居民程翔根据境外情报机关的指示和要求在中国内地从事了情报收集工作。他强调说,中国尊重记者的法律权利,但如果他们违反法律,就不应受到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