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案的主办律师朱久虎日前被中国当局以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据报道,陕西省高院也已拒绝听取该案律师团代表民营企业家对当地政府提起的诉讼。
*受理侵权案律师遭刑事拘留*
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的朱久虎律师在受理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案的过程中,于5月25号被陕西省靖边县警方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扰乱社会安全罪。另外被关押的还有六名民营油井的投资者。朱久虎律师的家属向本台证实了他被抓的消息,但是表示,他们还没有收到陕西省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
事件发生后,陕北石油民营企业的维权代表和律师5月27号聚集北京,举行“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救助策略研讨会”,探讨维护陕西民营石油企业主合法权益的诉讼策略。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青年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特约报告员郭海燕教授受陕北民营石油企业总代表冯秉先的委托做了发言。
*官抢民财,破坏合同法,违背宪法**
郭海燕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发言的主要内容和案子的经过。她说,199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政府签订协议,划出1080平方公里委托地方各县开采,之后各县政府同民营企业签订合同,民间资本进入开采领域。1999年12月,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1239号文件,要求钻井、测井、试井、压裂、修井等施工作业立即停止,对已参与投资的民营企业要采取收购和资产入股等办法,将油井全部收归中国石油。2003年3月到6月,当地政府在没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任何协商、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仅凭一纸公告,出动警察强行驱赶民营油井投资者,稍有反抗,就被逮捕。这样,陕北延安、榆林两个市15县价值70多亿元的油井资产,迅速被各县政府收归国有了。
郭海燕说,这个案子涉案资产庞大,2003年价值70多亿元,由于这些油井仍在产油,现在资产估计140亿元左右,另外案子涉案人数众多,涉及1000多家民营企业、6万多投资人和10多万利益相关人。郭海燕指出,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案曾被中国多家媒体报道过,许多法律界和经济学专家也都认为,这是一起官抢民财、破坏合同法以及违背宪法对人权、公民权以及私有财产权利规定的案子。
*政府资源开放政策缺乏一贯性*
总部设在香港的劳工组织“中国劳工通讯”驻欧洲代表蔡崇国说,这个案子体现了中国政府在资源开放方面缺乏政策的一贯性:“1994年时,为了使地方经济得到发展,完全放手让私人开采,任何国家,包括美国都没有这么做,因为石油和煤矿是国家的资产,国家一定要对这些投资实行严格的管理。这种放任让民间和私人开采的结果,就带来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也使很多民工没有基本利益的保障。最后反应很大,结果很严重。然后政府又来一个180度大转弯,强行地实行再国有化。至于这些民营企业被收购和关闭以后,涉及多少就业的问题,涉及多少地方损失的问题,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是不管的,这样就使当地的就业问题更加恶化。经济损失更加严重。国家和法律的权威丧失殆尽,政府、企业主和劳工对国家当地的政府没有基本的信任。”
蔡崇国指出,面对上述问题,中国政府不是采取沟通、对话以及重新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做法,而是以粗暴的方式逮捕抗争者,从而使社会矛盾更加紧张。陕北民营石油企业主的委托人、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呼吁政府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和民营企业家以及当地农民,通过平等对话解决问题。
*行政和交易手段相结合解决问题*
北京民间研究机构“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建议政府把行政手段和交易手段结合起来,与民营石油企业主谈判解决补偿问题:“比如原来下放给民营企业的项目,国家有权收回,这是可以的。但是,收回要采取收买的政策以及公平交易的方式从民营企业把这些油井收回,而不能采取行政、压制或粗暴的方法。政府要耐心地和民营企业谈判协商,找出一个妥善的收买办法,例如民营企业经营油井时投资了多少,应该收回多少。如果国家不让民营企业进入这个领域经营,那么国家可以通过收买的方式把油井合理的收回,关键是要和民营企业谈好价格。”
另外,在介绍案子的主办律师朱久虎被捕的情况时,郭海燕教授说,5月25号,警方拘捕他时,还把他的办公电脑和法律文书资料全部带走,据说最近就要对他提起公诉。郭海燕指出,侵犯得到国家承认的合法职业律师的权利,等于是在践踏宪法。她说,如果对这种行为不加以谴责,就没有法治可言,中国在法治方面取得的成果也会付诸东流。郭海燕说,目前民营企业家中有的被捕,有的在逃,涉案律师也面临被捕入狱的风险。
*据称陕西高院拒绝听取此案*
郭海燕披露,目前起诉陕西省、榆林市和靖边县三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起诉状已经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过有报道说,陕西省高院已经拒绝听取此案,分析人士指出,这种做法有可能使人们对中国政府所做的依法治国和保护私有财产的承诺失去信心。
但是,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在有关案件的《汇报提纲》中却声称,有偿收回油井得到了大多数石油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但极少数在石油开采中牟取了巨大利益的个体投资者不愿放弃非法石油开采,他们与朱九虎等人相互利诱,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石油产业政策,诋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整顿陕北石油开采秩序的政策和措施,蒙骗误导涉油群众,严重扰乱油田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其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