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报纸报导说,有迹象显示,中国公安人员不时到香港执行公务,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地位造成威胁。
去年6月,7名大陆男子由于有人报警而被香港警察扣押,其中两人为大陆警察身份。当时的媒体报导说,他们自称有公务在身,正在“查案”。今年初香港政府因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这7个人。
不过香港《苹果日报》报导说,当时这些人是在跟踪一个受到通缉的大陆人,此人发现被跟踪后寻求香港警方帮助,从而发生了香港警察抓大陆警察的事件。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表示,关键的问题是这几个大陆警察到底有没有执行公务,香港政府有没有进行认真调查,依据法律办事。他说,不应该因为他们的身份就对他们免于起诉。对于香港政府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他并不满意。
涂谨申说:“我和一些委员会委员认为对这个案件的印象是处处维护那几个警察,内地政府说那几个警察忘记留下手铐和武器,我们就不太相信。”
此事引起人们担心是否的确存在大陆警察到香港执行公务的现像,如果真的有这种现像存在,那对香港的司法独立会有什么影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说:“我们为什么要基本法呢,就是要保持信心,如果内地人可以随便到香港执行他们那一套,那就会破坏香港的人权。”
*中央应处理地方公安越权行为*
不过涂谨申强调,他相信中国中央政府应该也不赞同地方警察的这种做法,因此香港应该同中央政府商讨,要求他们严格处理这种问题。而香港政府也应该坚持法制,有充份证据的时候就应该起诉,这样才能起到威吓作用。
香港政府一再表示,中国大陆警察要求香港协作,应该向香港提出要求,不能自行到香港作业。对于上述被抓的大陆警察,政府则解释说他们当时是来旅游而非执法。
目前大陆和香港在这方面还没有正式的协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顾敏康说,现在应该进行商讨和沟通:“出于互相配合和尊重的角度来看,下一步应该是怎么会谈,沟通,完善下一步的机制。这是应该作的。因为我们目前还没有刑事方面合作的明确法律文件。应该尽快出台这方面的法律文件。以后就可以按本子办事了。”
不过涂谨申议员认为制定协议必须要小心谨慎。他说:“比如我们对一些犯罪的定义不同,我们的法制不同。如果不能有一个完美的协议,不如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