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三在北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但是,有争议的、旨在限制干部腐败的“财产申报制度”最终没有被写入其中,理由显然是顾忌到官员的隐私权。
有人大代表认为,对官员的各种监督机制中,监督者也可能受贿腐败,但采用财产公布制度是一种人民监督,也是公正、透明的监督。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代表认为,这涉及到官员的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平衡。
虽然中国目前有“干部收入申报规定”,但是申报的范围都是合法收入。可是如果确立财产申报制度,官员就必须申报一切财产,如财产超过正常收入并且不能提供所得的合法证据就可以被认定是“灰色收入”而治罪。